首先要为淄博警方的超高办案效率点赞!
昨天刚刚报道的《一女子在淄博齐商银行存款40多万元不翼而飞》,今天淄博警方就发布了《警情通报》,这效率,这速度简直了。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事情始末。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的一家齐商银行
事件:山东淄博的一齐姓女子多年来在淄博齐商银行存款40多万元,今天前来取款时却发现余额为零,那40多万元居然不翼而飞了。惊惶失措之余,齐女士赶紧向公安机关报警。警察很快赶到了银行大厅,并调取了齐女士近四年来的银行流水,为下一步的调查工作做准备。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于10月23日立案侦查,并在当日就将嫌疑人路某某(女,59岁,临淄区人)和高某某(女,62岁,高新区人)抓获。
事情曝光后,不仅引起了警方的重视,而且还惊动了当地的银行监管部门。金监局淄博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关注此事了。
事发之初,记者就向齐商银行打电话询问此事。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是储户自己将银行卡的账户和密码等信息泄露,导致存款被他人取走了。但是当时网友们根本就不相信,钱是存在银行里面的,怎么可能银行没有责任?
事情偏偏就反转了。齐商银行这次还真的没有责任,没有违反银行的储蓄业务操作规程。根据警方披露的案情,犯罪嫌疑人路某某、高某某二人都不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他们共谋以高利率回报为诱饵,揽收群众资金存入淄博齐商银行。
他们将存款回单交于储户齐女士后,再利用之前准备好的齐女士身份证、银行卡及密码,将存款偷偷取出来供自己使用。事情就这么简单,犯罪嫌疑人利用储户齐女士对自己的信任,瞒着齐女士,用正常的取款手续把钱取出来用了。
其实,路某某、高某某二人的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盗窃犯罪。银行在查验了客户提供的身份证、银行卡及密码后,再将钱款取出,并无不妥之处。
案情虽然已经水落石出,但造成齐女士的损失却是真实存在的。齐女士的粗心大意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太糊涂了!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举一反三,提高警惕,吸取这件事情带来的深刻教训,不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
关于这件事,您是怎么看的呢?欢迎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