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聚焦校园餐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细化操作流程和规范标准,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指引要求,学校严格规范执行陪餐制度,每学期面向师生和家长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
指引中,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职责分明。学校应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涉及食材采购、进货查验、食品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临期食品管理、食品留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设备维修保养校验、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考核、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等过程。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按一定周期排定陪餐人员安排,确保每餐均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有条件的中小学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陪餐人员随同学生一起就餐,评价食品的感官、口味、质量等,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
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起到监督作用。学校应保障家长参与招标采购、陪餐用餐、质量评价、安全检查、收支公开等重大事项监督,健全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畅通其向主管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直送问题的渠道。每学期学校都要面向师生和家长分别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及满意度测评,对供餐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等进行全面评价,将意见及整改情况向师生和家长反馈。
指引还对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加工、储存、配送等关键环节管理进行规定,明确要求严把食材供货关,严格规范大宗食材进货查验,建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强化食材进校园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并完善招标采购、经营管理、考核评议、监督检查、应急处置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将食品安全相关指标纳入责任督学每月进学校摸排的重点内容,强化日常监督。加大对学校食堂建设改造的投入,持续改善供餐条件,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管理的透明度。
校园膳食经费管理方面,中小学校食堂需独立开展会计核算,加强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财务管理,指导各地科学统筹资金,全面加强监管,实现信息公开。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何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