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新疆频道
蒋云龙
4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社会保障领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作为监督重点。
2月份,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喀什地区、伊犁州等两地州6县市对《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委托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吐鲁番市人大常委会对所辖区域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执法检查,督促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履职,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阿依夏木·玉努斯介绍,本次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始终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人大监督工作全过程。
一是创新监督机制。探索形成“前期调研、实地检查、委托检查、督促整改”的工作机制。注重前期调研,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法,从选题、组织开展、报告和审议、处理和反馈等各个环节作出规范。开展实地检查,紧紧围绕法律规定、法律条文进行执法检查,注重全面了解法律实施的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委托执法检查,实现上下级人大协调联动,推动执法检查项目的全域覆盖。听取和审议报告,执法检查报告是人大执法检查的核心,执法检查的效果通过执法检查报告体现。认真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执法检查报告审议质量和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工作的关键。及时汇总和反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转交政府研究处理,及时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确保审议意见有效落实。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联合督查”等形式,针对不同人群,分三个层面对社会保险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坚持把执法检查与立法调研、法律普及结合起来,注重从制度上、法律上推动解决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尊重发挥代表作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深入了解和反映群众诉求,形成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的强大合力。
“只有检查没有督办,执法检查就成了走过场。”阿依夏木·玉努斯说,“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跟踪监督机制,认真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使审议意见落之有‘根’,跟踪督办循之有‘藤’,情况调查覆之有‘叶’,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实效性,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同时,根据执法检查情况,结合自治区实际,适时修改完善社会保险相关地方性法规,切实推动筑牢全民参保的社会基础,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为推进自治区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