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雅"盲盒热卖?家长带娃逛潮玩店,炸了!

半岛晨报 2024-12-08 13:26:09

这些年

盲盒产品在文创消费市场中

已经占据了重要的席位

而在实际消费人群中

学生是继白领之后第二大主力消费人群

不过背后却也存在着

令人担忧的情况

有市民提供线索称

一些主营盲盒的文创店铺里

竟然出现了不雅盲盒的身影

为此,坊记展开了调查

在某潮玩品牌的多家线下门店里

一款名为"初中生"的盲盒系列中

有2款玩偶用双手作出了侮辱性手势

格外扎眼

一些顾客发现后会选择匆匆避开

但也有学生模样的顾客

驻足观看了一会儿

消费者:

上架之前应该有一些甄别的过程,不然的话,可能会对小孩子带来不太好的东西,会学,会模仿得很快。

在大悦城线下店的工作人员说

该款盲盒原先陈列在店铺中心位置

后来由于遭到家长投诉

已被移至侧面柜台

但销量依旧不减

店员:之前是摆在小朋友能看到的中心位置,后面被投诉了放到里面不起眼的地方。

坊记:这种涉及不太文明的手势,商店订货时特意定的这个货吗?

店员:当时他们给的图片是用星星挡住的,这个也就是我们店卖得比较好,因为年轻人比较多。还有一些高中生也看这部动画。

坊记:买的都是高中生吗?

店员:对,年轻人比较多。

此套盲盒形象来源于一部漫画

虽然2名女主人公年龄设定都是初中生

但她们经常会对人做出不雅手势

而这些手势也成为其标志性动作

盲盒的侧面都印有该商品的形象

涉及到不雅手势的部分

均被红色和蓝色的贴纸覆盖

记者注意到

在该盲盒外包装上明确注明了

"本产品仅适用于15岁及以上人士

"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

请在监护人陪同下购买商品"的提示

而根据《民法典》以及去年出台的

《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

盲盒内不得包含

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民法典》第8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第21条

盲盒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含有歪曲历史、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恐怖暴力、宗教极端、民族歧视、分裂国家等法律法规禁止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法律界人士认为

消费者如果购买到这种产品

可以要求退货

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陈欣皓 :

把外包装上的这个图案用贴纸贴起来或者隐藏起来,显然也是商家觉得这个内容可能不太适合去对外展示的。它的内容和包装物又是不一样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会构成虚假宣传。

这个不雅的手势,显然是属于一个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根据《民法典》规定,这类违反《民法典》从事的一些民事行为的话是属于无效的行为。消费者购买到之后可以要求退货,盲盒的从业者、生产厂家、销售厂家不能因为要牟利而丧失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底线。

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表示

文创产品及相关玩具

对引导青少年群体的

三观树立和行为表达

将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小

不良手势的盲盒产品

需要被引起重视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周文秀:

其实造成了大家对这种侮辱手势的追逐,他会觉得说,因为你玩具厂已经生产出来了,对于它就是一种推崇,而孩子们不知道,其实这种玩具,后续的这种是有社会影响和心理影响的。

在街头采访中

受访者对于此类盲盒的态度

也比较一致

不能出现呀,肯定不能,因为它对小孩子影响不太好。

我觉得应该禁止吧,因为对小孩子也不好啊。

对青少年和儿童肯定是不良诱导。我觉得有些部门是应该关注的,然后采取一些措施,是否应该把它取消还是整改。

这个潮玩,这些手办包括盲盒,其实四、五岁的孩子家长也会带他去买。因为他感觉这些东西就是很新奇的 ,所以商家在这方面选择的时候如果有一些有违公序良俗的时候,小孩子又不懂,那从小接触,等他长大,这时候你再去改变他的想法就很困难了。

那么,对于此类文创产品盲盒

市场监管方和文化管理部门

是否能够在销售前端进行把控呢?

据了解

《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

只是一个指导性文件

目前并没有明确的罚则

此外,由于文创产品品类繁多

关联领域和主管部门交错

产品上市前逐个审批

目前也不现实

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陈欣皓:

对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管理部门,特别是所有的消费者,如果看到有相应的不太好的东西的话,也是呼吁进行相应的举报和投诉 ,让它的影响限缩到最小的范围。相应属地检察院是不是可以对这些行为去提起一个公益的诉讼,来净化整个的社会环境。

小坊认为

在市场端应建立明确的举报渠道

搭建快速联动调查机制

细化文创"准入"及"禁入"的标准

及处罚规定等措施

或将有助于减少文创监管"盲区"的影响

从而保障文创产品在市场端

能够做到"出圈"而不"出格"

来源:新闻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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