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晚,一则警情通报,给连日来沸沸扬扬的“网传中国电科加班事件”一锤定音。
此前,疑似“中电科员工怒怼领导清明节强制安排加班”的聊天记录截图在网络上流传,迅速引发了舆论关注,还曾一度登上微博热搜榜首。
而根据7日晚四川德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发布的通报,涉事人陈某龙目前居住在德阳经开区,系网上发布不实信息者,此人从未有中国电科下属单位及关联企业从业经历。因此前向中国电科求职未被录用,心生不满,利用图像处理软件捏造了聊天记录。
三天时间内,一起疑似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件发生反转,演变成了网络侵权事件。
侵权方还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警方通报显示,陈某龙利用图像处理软件虚设“CETC—软件开发课”“CETC成都事业部”两个微信群,虚拟CETC员工姓名、头像,捏造制作了多张“怒怼领导、发泄情绪”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发布在网络社交平台,引发公众热议,造成了恶劣影响。
通报还表示,陈某龙故意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网络公共秩序,德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回顾这起事件,网传聊天记录截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关键作用,其中涉及的“CETC”,通过网络搜索便会发现对应的是“中国电科”。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陈某龙最起码侵犯了中国电科的名誉权。”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鹏剑向银柿财经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款中提到,“名誉”指的是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甲德补充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网络侵权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则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还会给予网络侵权人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此外,多位受访律师还强调,这次事件引发了严重的后果,侵权方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在周甲德看来,除了名誉权,侵权方还可能会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这一罪名的判定,主要是要看侵权行为是否对中国电科有造成经济损失,或者是妨碍了中国电科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是否造成恶劣影响。”
周甲德表示,网络信息主要通过朋友圈、微博、抖音等互联网传播平台进行传播,具有速度快、范围广等特点,一旦所发布的信息是虚假的,往往会使侵权后果加重。
值得一提的是,在舆论发酵过程中,网上还流传出一则《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任免文件》照片。对此,4月6日晚,中国电科回应称,网上出现的“任免文件”明显伪造。
在这份“任免文件”中,照片显示盖章的印章落款单位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研究院”。银柿财经在中国电科官网中公示的成员单位中,并未找到所谓的“杭州研究院”。另外有曾在中国电科杭州单位工作的人员也透露,之前没有听说过“杭州研究院”这一单位。
对于网传的“任免文件”,受访律师均认为,涉嫌伪造企事业单位印章罪。郭鹏剑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应当立案。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即便该机构是不存在的,按照现在相关案例的判法,目前也认定为构成伪造企事业单位印章罪。”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明补充道。
“闹大”后,发帖人始终“隐身”
实际上,在警方通报前,包括中国电科、四川省总工会、成都市监察大队等方面都对这一事件有过回应。
舆论风波最早开始于4月5日凌晨。当时,网传的聊天截图显示,陈某在“CETC成都事业部(413”“CETC—软件开发课(27)”微信群内拒绝领导提出的清明节加班要求,连发多条消息吐槽平时“从早上8点到晚上11点”的超长工作时间。在陈某说出“坐等辞退”后,部分同事跟进,也相继要求辞职。
随后,这些截图在各大社交平台上迅速发酵,不明真相的打工人仿佛找到了“嘴替”,纷纷声援陈某龙,“讨伐”涉事公司中国电科。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电科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企业,是中国军工电子主力军、网信事业国家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其中,中国电科第二十九所位于成都,旗下设立有成都西科微波通讯有限公司、成都蓉威电子技术开发公司、成都四威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等公司。
4月7日上午,银柿财经曾致电上述公司询问与帖子相关的内容,其中一家公司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单位里没有这个人”。介入调查的四川省总工会电话一直无人回应,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的工作人员则回复称,目前成都人社局还在调查当中,不方便透露更多信息。
另外4月5日下午,中国电科新闻发言人曾表示,网传上述两个微信群聊天记录,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4月6日,这一事件迎来更多调查进展。据媒体报道,6日上午,四川省总工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网传事件并非发生在今年清明节前夕,而是发生于去年;网传的“因加班怼领导员工”不属于中国电科成都所员工,应是在外地某城市的人员。4月7日,德阳人社局一工作人员回复银柿财经称:“刚刚听说这起事件,具体情况并不清楚。”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陈某龙一直处在“隐身”的状态。在疑似当事人陈某的社交账号下,仅保留了一条视频,其回应称,不想当网红,只想和之前的生活一样默默无闻。
银柿财经在4月6日私信陈某,截至发稿,仍未得到回复。而4月7日下午,当银柿财经再打开其账号,发现上述视频已被删除。等到警方发出通报时,其账号还拥有22.1万粉丝,但账号已被封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