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老了,最担心就是头疼脑热的小问题,感冒了没有一杯热开水,想去哪里看看,没有人陪着一起去,这时候,伴侣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中国已经步入老龄化阶段,不仅满足了老人物质上的富足,不再缺衣少食,更让人关注的是精神上的不足,让老人老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养。
如果有一天,年近70岁,在他人的介绍下,碰到了中意的伴侣,以为可以携手走完一生,没想到却是另有他图。
广东一大爷在经人介绍下,认识了一位小20多岁的女子,刚开始彼此情投意合,就有了结婚的想法。
一个星期之后,就开始了共同生活,也没有什么大矛盾。
于是,半个月后,签了一个婚前协议,就登记了结婚。
从认识到结婚短短不到1个月,为了让女子放心,转了20万做为彩礼,并送了5万元左右的金首饰,而且将自己50%的房产产权登记到了女子名下。
老来有所依,也表明了自己想一起生活下去的诚意,以为接下来的生活是相敬如宾,如漆似胶。
没想到,结婚之后1个月,2人就闹了矛盾,女子离家出走,并且起诉离婚。
大爷这时才反应过来,这是要卷土跑人了,同意离婚,但是,给的东西都得还回来。
法院根据双方婚期长短,且在婚姻当中各有不对的地方,并且共同生活中,大爷负责了生活费,等等其他综合考虑。
最后作出判决,20万彩礼没有宴请宾客,退回17万元,5万金银首饰是用来结婚的,所以属于彩礼的一部分,全退回。
50%的房产改名是用于结婚后的共同生活,现在双方结婚时间短短不到2个月,就发生了矛盾,女子应该协助把50%房产还回去。
那么,这么做的依据是什么呢?
根据2月1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简称《彩礼新规》。
其中规定了彩礼的认定,在认定某一项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时,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
大爷所有的费用,都是用来结婚的,所以都是彩礼的一部分,这才能退回。
这段关系加起来不到2个月,短短的时间就损失的3万元,还有一颗待抚慰的心。
从整个事情来看,时间短,金额不小,也许是从一开始就想好,也许确实是相处不和,也许是过于着急……
这从另一方面看,老人需要的不是金钱,而是陪伴,或是感冒时老伴送上的一杯热水,或是来自子女过年时,一起去看这美好世界。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时间是一块试金石,可以试诚意,也可以辩真假,更可以保平安。
所以,这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方法,碰到了相见很晚的人,不要着急做决定,再看看,给彼此一个观察的时间,或许就有不一样的结果。
随着政策的完善,相信这样的事情会越来越少,未来也更加美好。
不少网友就开始了调侃:
“你图我貌美如花,我图你养老如家。”
“1个月进账3万元,比俺工资还高,要不要转行?”
“大爷闪婚闪离,年轻人畏手畏脚,这勇气差距……”
对于这种情况,大家会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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