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裂!3名工人被吊工地门口示众,官方回应律师:侮辱式体罚违法

开朗高山娱乐 2025-03-14 22:48:38

工人被吊工地门口“示众”:安全警示还是人格羞辱?

近日,一段令人咋舌的视频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四川宜宾某工地门口,三名工人被安全带高高吊挂在“安全带使用体验区”,晃晃悠悠,低头不语,模样十分狼狈。路过网友将这一幕拍下并发布,瞬间引发广泛关注与激烈讨论,大家纷纷质疑,这种“惩罚”方式,究竟是有效的安全警示,还是对工人人格的公然羞辱?

从视频画面中清晰可见,三名工人被安全带牢牢系住,悬挂在离地数米的半空,安全绳随风轻轻晃动,下方不时有人驻足观望。而一旁的标识牌上,“安全带使用体验区”的字样格外醒目,旁边还印着“平烨建设”的标志 ,似乎在无声诉说着这场“示众”的缘由。

事件曝光后,舆论迅速发酵,网友们观点两极分化。部分网友认为,安全无小事,工人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确实将自己置于巨大的危险之中,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工地采用这种极端方式,目的是为了让他们深刻记住安全的重要性,从而杜绝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出发点是好的,毕竟“丢人总比丢命强”。

但更多人对此持反对态度,他们觉得这种惩罚方式侮辱性极强,严重侵犯了工人的人格尊严。把人吊起来示众,和古代的“游街示众”有何区别?这不仅是对工人的不尊重,更是一种变相体罚,与现代社会所倡导的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背道而驰。

面对舆论压力,宜宾市三江新区住建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并于3月11日做出回应。原来,3月9日当天,这三名工人在10米左右高处作业时,无视安全规定,未系安全带。项目安全负责人发现后,为了让他们提升安全意识,便将其带到安全带使用体验区,采取了视频中的警示教育方式。住建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后续将与项目方积极沟通,规范教育方式,充分顾及工人感受。

然而,官方回应并未完全平息争议。多名律师对此事件发声,一致认定这种“悬吊”示众的行为涉嫌违法。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李宝坤律师指出,我国《宪法》明确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民法典》也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人格权。此次事件中,将工人吊起示众带有明显的羞辱性质,是对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严重侵犯,侵权主体需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强调,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六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侮辱、体罚、殴打等手段对待劳动者,均属于违法行为。若企业违反,不仅可能面临公安机关的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需承担劳动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

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大众对建筑行业安全管理方式的深刻反思。安全管理固然重要,可再怎么强调安全,都不能以践踏工人的尊严为代价。有效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在科学的培训体系、完善的制度保障以及人性化的管理之上,而非依赖简单粗暴的惩罚。

比如,企业可以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邀请专业人士为工人讲解安全操作规范和事故案例;设置安全奖励制度,对长期遵守安全规定的工人给予物质奖励;利用VR技术打造沉浸式安全体验区,让工人亲身感受违规操作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从内心深处树立安全意识。

此次工人被吊工地门口示众事件,是一记沉重的警钟,它提醒着每一个企业管理者:安全与尊严并非对立,只有在尊重劳动者权益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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