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贫困生”的资助该停就停,但别揪住不放,他不是贫困骗子

笑看红尘梦 2024-11-24 11:20:26

近日,浙江大学贫困生晒国内外旅游照的消息在网上热传,学校通报称其存在不合理消费,取消其受资助资格。另外,疑似涉事同学当事人也做出自己的解释。

我们来回顾一下时间过程,据称,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城,浙大一位拿学校资助金的经济困难学生,在社交圈少出到国内外多地旅游的照片。网友质疑该生拿助学金高消费,并声称“让这个总一年去20多个地方旅游的人拿助学金,对得起每一个纳税人的钱吗?对得起浙大求是的校训吗”。

舆论哗然,浙大校园论坛上引发讨论,疑似该同学账号的网友解释称,自己收入包括勤工助学1100小时的收入,教教所得和相关奖学金资助等。

他表示,父母离异多年,目前都未负责他的生活费和学费。父亲做生意失败欠债几百万,目前做小时工,有一个8岁的弟弟,母亲在鞋厂务工。他自己负担爷爷的生活费。

他说自己去的那些地方,部分是因为出任务或社会实践取得,部分是因私出行,到济州岛和大阪等地旅游行程,是使用的自己的存款,不是助学金和资助款。

他说,自己家庭条件差,但因为自己勤工助学和奖学金得到一定报酬,有能力支付自己学费和生活费,还有一定的结余,于是想充实一下自我,到之前不能去的地方看看。这位学生还多次表示自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大家道歉。

11月23日,学校发布通报称,其之前资助的认定流程和盛情材料符合学校规定,因该生有多次出行各地的情况,其中旅游3次,经研究,该生存在不合理消费行为,对其批评教育,取消其受资助资格。学生已认识到错误,接受处理结果,并做了书面检查。

言真说社会对事件怎么看?

首先,个人认为,自己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都有资格申请相关资助补助,包括助学金等。只要自己没有隐瞒真相和事实,通过申请且获得资助,本身也就没什么问题。

其次,至于后期出现一些高消费,或者有其它已经不符合享受资助的情形,网友可以质疑,舆论可以评论,不符合条件的也应该对其停止资助和其它补贴。

但这件事上,小编认为这位学生并没有多大的错误,包括出门旅行,或许不符合享受资助的贫困生应该做的事,但是他并没隐瞒,或许他也不知道这样会带来的后果,对自己的影响。在道德和法规上,它都不算“十恶不赦”。

在这,年轻人喜欢出去玩玩,这种心理可以理解。贫困生就没有出门旅游的欲望了吗。当然,出现高消费不符合享受贫困生补助要求,那么,取消其享受互助资格,并对其批评教育就好,甚至可以因此接受法规范围内的惩戒和处理。

如果说有错,也应该是贫困生补助中审核机制和动态监测的不足,我们不该对这个孩子人人喊打,口诛笔伐。他不是骗子!不是贫困骗子!

但作为舆论,不应该揪住不放,更不应该因此致其社死,那样对他的前途和心理都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而且,也有可能造成一些不理性过激事件的产生。这种情况下,舆论还是应该保持善良,而不是发泄和过分激动,更不该对其造作和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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