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随着都市生活的压力越来越大,人们更加关注健康与养生,很多都市的打工族在闲之余,也会进入到理疗店当中进行按摩来缓解工作的压力。
众所周知,在按摩的过程当中,客人与技师之间难免会发生一些身体上的接触。
为了避免尴尬,很多时候人们也会选择与自己性别相同的技师为自己服务。
可今天案件中,主人公陈小姐在去理疗店消费时,却意外遭遇了一名男技师,还被他强行占了便宜。
陈女士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平日她就喜欢去按摩店进行按摩。
那天,陈女士在来到按摩店后特意点了一名女技师,可没成想过了一会儿却来了一名男子为自己服务。
看到男技师来的一瞬间,陈女士的脸色有些低沉,而这名男技师也赶忙解释,是因为陈女士所点的那名女技师暂时脱不开身。
所以只能由自己为他服务,陈女士见状也是皱着眉头勉强答应了这一请求。
刚开始按摩的时候,男技师还算中规中矩,后来陈女士渐渐地昏睡过去。
可没过一会儿,她就察觉到身上有些异样,男技师的手时不时的触碰她的MG部位。
陈女士也是强忍着暴躁的情绪没有爆发出来,她不断地催促这名男子尽快结束,可对方却表示要走完流程,否则就会受到批评,没想到接下来这名男技师的动作更加过分。
陈女士终于是忍无可忍,直接从床上爬了起来拨打了报警电话。经过调查取证,警方也是将这名男技师进行了行政拘留。
与此同时,陈女士认为这家按摩会所对技师的岗前培训做得并不到位,才使自己遭受了如此侮辱。
因此她要求这家会所赔偿自己3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并且对其进行公开的道歉。
律师观点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首次将禁止性骚扰明确规定在人格编中,明确了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并确立了单位的防止、制止义务,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本案中的男技师在为小陈服务期间公然对其进行性骚扰,给小陈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而性骚扰如果性质严重的话,可能会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往往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成立首先要求使用强制手段,即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所谓暴力,即对被害人的身体强制使其不能反抗的一种方法,如殴打、强行按倒、拖、拉、撞、强行拥抱亲吻等等;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精神上施加的一种强制力,使其不敢反抗,如威胁、恐吓等等。
其次,使用强制手段是为了顺利实施猥亵或者侮辱行为。该案件的强制性体现了男技师的做法违背被害人小陈的意志性。
笼统地来讲,猥亵或者侮辱,均是性行为以外的、但与性行为有关的性刺激或者性满足行为,但是,刑法既然区分猥亵与侮辱,毫无疑问,它们是有区别的。
从实践中发生的案件来看,猥亵主要包括与他人强行拥抱、接吻,抚摸敏感部位,强行脱光衣裤抚摸身体等,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直接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另一种是强迫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
而所谓侮辱,一般来说是不直接接触被害人的身体的行为,如对被害人露阴、面对被害人手淫、强拉被害人的衣服、偷剪被害人的发辫、不怀好意地对被害人围追堵截等等。
比较而言,猥亵是直接接触被害人身体的,而侮辱则有一定的空间感,本案中男技师抚摸小陈胸部和隐私部位等做法则属于猥亵。
此外,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他人猥亵和骚扰的话,要学会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因为性骚扰立案需要认证或者骚扰短信、邮件等信息,或者视频、录音信息。那么受害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采集证据:
(一)找人证,在找证人时,不但要找到目击者,而且目击者还要肯出庭做证,为了防止伪证,证人不能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二)收到骚扰短信、电子邮件、纸条或收到与性有关的礼物或他人展示的色情刊物,要留下物品作为证据。
(三)视听材料取证 ,如录音、录像和照片等视听材料都可以作为被性骚扰的证据,如果长期被骚扰,应该随身携带录音机和摄像机、照相机进行取证。
综上所述,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的性骚扰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而对于在经营场所、公共场所遭受第三人性侵犯等类似侵害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也应当承担补充责任,并对受害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大王叫我来巡山
一没监控,二没人证,难道是男的钱没赔到位[笑着哭]
坚定不移地推进祖国统一大业
意思是感到舒服的话,就不报警了。
回忆O
你家男人绿找个好
用户43xxx35
MG,MG,你是哪里,
用户10xxx97
绝对是碰瓷的
纪 先生
被扣了
狂蟒
一个女人找男技师本身就有不可告人目的 正常女人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