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惠门票印有“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新乐市一洗浴中心被罚

潇湘晨报 2023-04-27 15:49:43

据新乐市人民政府网站27日消息,新乐市桃凌洗浴中心近期因侵害消费者权益受到警告并被罚款10494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2023年2月20日,接群众来信举报新乐市桃凌洗浴中心工作人员在新乐市区街道发放名为壹号汤泉浴都8.8特惠门票卡,特惠卡背面右下角印有“本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当日我所执法人员对新乐市桃凌洗浴中心进行现场检查,该洗浴中心正常经营,店内未发现壹号汤泉浴都8.8特惠门票卡。本案于2023年2月20日提交立案申请,经主管局长批准后此案立案调查。

新乐市桃凌洗浴中心注册于2023年1月13日,经调查,当事人共发放了2000张壹号汤泉浴都8.8特惠门票卡,背面右下角印有“本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共有1325位客户持卡消费,共消费11660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1份证明该店正常经营;

2、对新乐市桃凌洗浴中心总经理任晓锋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违法事实过程;

3、新乐市桃凌洗浴中心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其身份;

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主体资格;

5、壹号汤泉浴都8.8特惠门票卡的复印件1份证明其违法宣传内容;

6、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代理人资格;

7、壹号汤泉收入明细,证明当事人销售壹号汤泉浴都8.8特惠门票卡的数量及收入;

2023年2月20日对你现场检查时,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2023年4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新市监处告[2023]0005号),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了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要求。

当事人发放的壹号汤泉浴都8.8特惠门票卡背面右下角印有“本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六)项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的规定,当事人已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如实提供证据材料,依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则第20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从轻情形:“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违法所得0.9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适用从轻处罚。

当事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十三条规定,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10494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新乐市邮政储蓄银行新乐支行(账户:新乐市财政局综合科,100285574240010003)。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乐市人民政府或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新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罚没许可证编号:罚证字第01-04-0038

潇湘晨报综合

3 阅读: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