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7日作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十五期)。内容显示,温州张智餐饮有限公司因销售“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王鱼,被罚款20000元。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内容如下: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温州张智餐饮有限公司。
2、食品名称:王鱼。
3、食品生产日期/批号:2023-03-03。
4、检验类别: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5、不合格项目:孔雀石绿及隐色孔雀石绿项目。
6、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销售“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王鱼,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之违法事实。鉴于当事人违法金额较低,且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本局决定酌情予以减轻处罚。综上,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710元,并处以罚款20000元,上缴财政。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