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孩子教育方式分歧大,法院发《家庭教育令》

极目新闻 2023-06-01 21:14:42

极目新闻记者赵贝

通讯员吴英

实习生卫萌

父母离婚,但对孩子教育方式存在较大分歧,已对孩子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近日,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向夫妻双方发出《家庭教育令》,针对2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监护和探视等问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指导。

案情显示,原告张某常年在外务工,2名婚生子女由被告刘某的父母抚养。张某、刘某二人因解除婚姻关系和子女抚养费如何承担等问题产生纠纷,遂诉至法院。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张某、刘某因对2名未成年子女的探视和教育方式意见不一,导致二人在教育子女过程中分歧大、矛盾多,方式不妥当,已影响到孩子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承办法官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对张某、刘某双方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并向双方发出《家庭教育令》,禁止双方在管教子女时使用体罚式教育行为,禁止刘某阻碍张某探视子女、妨碍张某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督促双方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积极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办案法官介绍,后续,黄梅法院将持续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更好地解决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难点痛点,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关心守护下一代撑起“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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