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冤家狭路到邻里和谐

人民资讯 2023-06-09 08:50:18

转自:荆门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郑艳翔)“远亲不如近邻。检察官,太感谢你们了,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遇到事情认真思考,不再冲动。”近日,东宝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化解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矛盾,被不起诉人李某某也接到了东宝区人民检察院送达的不起诉决定。

被不起诉人李某某与被害人张某某系邻居,邻里关系一直比较和睦。2021年9月,双方因田地界限问题发生矛盾,多年的邻里变成冤家。当日,张某某两次将李某某种植的小葱拔掉,李某某遂使用铁锹击打张某某后背,并在张某某跑走后继续对其追打。经鉴定,张某某因外伤致上肢多处软组织损伤,两根肋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一诉了之固然简单,但并不能真正做到化解矛盾,双方仍有再次发生冲突的可能。”承办检察官经过认真思考,决定从两方面进行处置,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一方面全面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在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和诉求后,检察官表示对于其合理诉求予以支持,并明确说明检察机关在办理类似案件中,不仅会考量被害方是否予以谅解,也会根据犯罪嫌疑人行为的危害程度、悔过表现等综合处理。但是若因被害人漫天要价而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检察机关仍然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出较轻的刑罚或适用缓刑。经过有针对性地宣讲,被害人态度趋于缓和。

另一方面,大胆试用赔偿保证金制度,促进当事双方达成和解。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规定,结合犯罪嫌疑人赔偿意愿,本案可以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承办检察官督促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足额缴存赔偿保证金。

最终,在检察官的协调、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某收到经济赔偿金并出具谅解书,表示不再追究李某某的责任。

虽然案件得到解决,但引发矛盾的根源仍然存在。为避免双方再次发生冲突,承办检察官联系当地司法所、村委会,再次组织当事双方对田地界限问题进行调解,并对引发双方矛盾的田地界限问题进行重新踏勘,重新划定双方田地界限。

同时,东宝区人民检察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本案进行公开听证,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决定。至此,这一因田地界限引起的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的心结也终于打开。

检察官提醒:

邻里本是一家亲,遇事谨记需理性。相互动手危害大,输赢都伤邻里情。远亲不如近邻,作为邻里乡亲,大家应和睦相处,发生纠纷要寻求合理途径进行解决,切莫以身试法用拳头解决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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