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张艺谋执导的电影《第二十条》,看了。
看完电影后,感触颇深,脑海里最深的是那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联想到的则是93版包青天的单元故事《鸳鸯蝴蝶梦》,至今回想起气不打一处来。
一个重情重义的将军和他的左膀右臂,总共两员大将,在包拯的铁面无私中,逼得给两个无赖利己男偿了命——
因为女主和郎中丈夫一直没孩子,婆婆便逼郎中休妻再娶,但郎中明白是自己身体有毛病,于是相中了一个书生借精,女主不同意,郎中便迷晕女主让书生和她上了床。
孩子生下来后,书生忍不住跑回来看她们母子,被婆婆撞见污蔑通奸。
女主一心只有郎中,奈何郎中不解释,明明是自己亲自找的绿帽子还不相信女主,和婆婆站在一边,呼吁按村规惩治女主,女主心灰意冷中被沉了塘。
命悬一线时,女主被路过的将军救起,将军对她一见钟情。
之后女主改名换姓,并在日久生情中真正爱上了这个将她视若珍宝的将军,两人至此成为了一对恩爱夫妻。
然而相濡以沫了没几年,7岁的孩子因为忍受不了郎中父亲的虐待(不是亲生的所以看不惯),找到了生母,随之知道女主没死的还有郎中和书生,至此打破了平静生活。
将军这才知晓女主的过往,在一阵闷气后释怀了,并接受了女主的孩子让他住在将军府认他为义子。
那边书生认出女主后霸王硬上弓,女主在反抗中刺晕了书生,将军看到了替女主善后给他治了伤,谁知书生醒来后状告女主杀人未遂并侮辱女主清白。
将军打算用钱收买他,让他别再缠着女主,书生不领情,反倒变本加厉,扬言女主不身败名裂绝不罢休,并说女主淫贱,将军听不得别人侮辱女主,一气之下把他杀了。
这边解决了书生,那边郎中的事还没完。
郎中见不得两人恩爱,想要夺回女主。看女主不理自己,郎中便以婆婆重病为由把女主约出将军府迷晕了她。(知道女主善良,但当年就是婆婆污蔑她通奸,让她差点见阎王,对恶婆婆这突如其来的圣母心看得让人气)
女主就此被郎中绑架,期间小孩让父亲不要绑母亲,被郎中一把推倒晕过去了。
见女主对自己没了感情,郎中便打算给女主喂毒药去黄泉相见 。
千钧一发之际,将军赶到救下了女主。
并在怒不可遏中让副将杀了郎中。
而这一幕被醒来的小孩看到了,他跑到包拯那状告将军命副将杀了自己的父亲。
公堂之上,副将应下罪行,把书生郎中这两桩命案一并揽了下来,想把将军摘出去。
包拯知道此事和将军脱不了干系,设计让将军杀害书生一事水落石出,并在公堂上给副将上了虎头铡,用苦肉计逼将军当场承认了郎中是自己下令所杀。
面对包拯的强硬态度,将军自知自己背负两条人命难逃一死,为和女主见上最后一面,便冲出公堂跑回了将军府。
另一边,副将为了包拯能对将军网开一面,自己动手死在了铡刀之下。
本着秉公执法的理念,包拯还是派人赶到了将军府抓将军伏罪。
完成了和女主深情告别,看到开封府的人来势汹汹,将军当场“体体面面”地自杀于府邸中。
留给女主的,是一句“若有来生,愿为穿花蝴蝶,与你一世相随”。
打击过深的女主,自此变得痴痴呆呆,成日念叨着找蝴蝶。
这结局怎心梗二字了得。
犹记不少观众看得替将军鸣不平,直呼包拯这次错了。
不是说将军的命比普通百姓金贵,而是那两位不值得,一个是撒泼打滚的无赖、一个是得不到就毁掉的疯子,两个都是自私自利不择手段的人,让重情重义的将军为这种社会败类偿命,很难不惋惜。
这个故事看下来,一度希望包拯别那么铁面无私,更是对法律的尺度产生了怀疑。
而电影《第二十条》,纵使过程曲折,甚至有些讽刺,但结果是好的——这是来自被欺凌者的正当防卫。
法律终归是为人民服务,在“依法行事”中,人性应该被考虑进来。
法,不应该向不法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