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针对不文明养犬、偷盗毒杀猫狗肉产业链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陈玮提出了关于制定《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法》的议案,其中一个内容禁止所有人食用狗。一旦采纳,吃狗肉意味着犯法入刑。为什么没被采纳?我来进行抽丝剥茧。
既然禁止吃狗肉的建议没被采纳,为什么要建议?爱狗人士也人民群众的一部分,代表这部分人的想法,如实反映,是应该的,无可厚非。同时也说明爱狗人士仅仅是一部分,代表不了其他多数人,不可能采纳。法律不可能为一部分人设立,体现不了广泛适用性。
爱狗人士对狗进行拟人化,不管怎么喜欢狗,狗始终是畜生,它永远也不会变成人。因此爱狗人士对被吃的狗产生同情,对吃狗肉的人产生仇视心理,爱心甚至泛滥到流浪狗,是典型的爱屋及乌,是非不分,混淆概念。
必须指出,吃狗肉的人,对宠物狗肉避而远之,要吃的都是正规养殖的肉狗。不良商家除外,坚决打击。因此宠物狗与肉狗根本是两码事,好比耕牛与肉牛的关系。当狗是人类陪伴时,是宠物,不能吃;当牛是人类的帮手,也是宠物,不能吃。当然,工作犬肯定是人类的宠物,这个没有任何疑问。
那么问题来了,牛作为帮手是宠物,人类是怎么约束的?扎鼻圈养,放牛牵绳,过庄稼地必上嘴套,防吃苗,排泄物在农村是肥料。那么狗作为陪伴是宠物该怎么办?防疫家养,遛狗牵绳,路人多处必上嘴套,防咬人,排泄物在城市是肮脏。于是,这样的狗和牛没人忍心吃,也没人忍心打。流浪狗是爱狗人士作的孽,与狗无关。我有文章专门阐释。
说了肉用类与宠物区别,吃肉狗怎么可能禁止?还想立法入刑!?天大的笑话!
还有什么理由为咬人狗辨护?有什么理由为流浪狗、散养狗呐喊?
看了这篇文章,相信爱狗人士必将哑口无言。
什么伴侣动物?只是部分人的伴侣而己
可以不爱请别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