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49艘渔船开始海蜇专项资源捕捞

人民资讯 2023-07-21 08:29:48

转自:烟台日报

全市149艘渔船开始海蜇专项资源捕捞

捕捞作业期至8月4日12时结束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宋晓娜)记者昨日获悉,7月20日12时开始,我市149艘海洋捕捞渔船可出海进行捕捞海蜇专项资源作业,捕捞作业期至8月4日12时结束。

日前,省农业农村厅专门印发了《山东省2023年度海蜇专项捕捞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部署要求,烟台市海阳、莱州、龙口、蓬莱4个沿海区市有149艘海洋捕捞渔船申办了山东省海蜇专项捕捞许可证。

这部分渔船从7月20日12时开始可以出海从事捕捞海蜇专项资源作业,捕捞作业期至8月4日12时结束。按照上级规定要求,专项捕捞海蜇渔船的网次或者航次渔获物中,海蜇资源量应不少于总渔获量的85%。

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组织相关区市重点加强对许可渔船、定点渔港及重点海域综合实时管控,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及渔获物定点上岸制度。海上,重点对捕捞海蜇渔船的证书证件、渔捞日志、作业类型、网目尺寸及渔获物等进行执法检查,确保许可渔船按照核定的作业类型、时限、区域和品种从事捕捞生产。作业期间全程开启定位设备,严禁跨区域捕捞和未经批准非法捕捞作业;陆上,重点对捕捞海蜇返港渔船的定点交易、渔获物情况进行逐艘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捕捞行为,严防借海蜇专项捕捞之际违规捕捞其他资源品种,确保海蜇专项资源捕捞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同时,为切实做好海蜇专项捕捞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沿海区市进一步加强海蜇专项捕捞期间的渔业安全管理,要求捕捞渔船编队生产,切实做到“不安全、不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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