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抖音偶遇“自己”,该如何保护自己的肖像权?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了庭前调解协议并一次性履行到位。
2022年5月,小张在刷抖音的时候刷到了使用自己照片的视频,且还发现发布者李某在经营店铺账号时多次在宣传产品的视频中用到了自己照片并获得多人点赞收藏评论。李某店铺粉丝共计6.6万人,发布视频总共获得了13.7万的点赞。小张并不认识李某,也从未许可李某将自己的肖像用在产品宣传上,李某的这种无正当理由使用小张肖像的行为侵犯了小张的肖像权。小张在发现后向长沙县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并根据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在其抖音账号赔礼道歉,并且附上判决书内容,同时置顶道歉视频,要求李某赔偿小张经济损失30000元以及合理支出费用(公证费、律师费、交通伙食费、诉讼费等)。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仔细审核了原告提供的证据,且在抖音上寻找了被告经营的店铺名及案卷中陈述的视频,发现原告陈述属实。后法官积极与被告联系,询问被告是否有经过了其本人同意或者符合肖像权的合理使用情形,被告否认。法官告知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删除所有侵害原告相关权利的视频,保证以后不再侵害原告的肖像权。
法官说法:肖像是自然人一项独特的人格标识,兼具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其直接关系到自然人的人格尊严以及社会评价。无论是明星偶像、公众人物,还是普通的社会大众,均享有肖像权,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构成侵犯肖像权行为的,均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提醒大家,保护好自己的相关信息,发现被侵权要勇于维护自己的权益。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通讯员汤文博吴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