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中选结果8月1日起执行

人民资讯 2023-07-26 07:45:02

转自:巴中日报

平均降价83.13%

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中选结果8月1日起执行

本报讯(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建军)记者7月25日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从8月1日起,我市将与全省同步落地执行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采购周期为2年,至2025年7月31日。

关节骨水泥是骨科手术当中用于固定人工关节的医用耗材。在我国,每年大约有100万人会用到骨水泥以及相关产品。为推动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进一步回归合理,今年6月,我省参加了天津市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的京津冀“3+N”医药采购联盟开展的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此次集采后,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平均降价83.13%,将有效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按中选价格直接挂网。中选企业作为供应保障第一责任人,自主选择配送企业,建立配送网络,履行供货承诺,满足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若提前完成年度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未中选产品按照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动参考价规则等相关政策挂网,且不得高于天津设定的挂网价格高线。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人士介绍,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在此基础上,可适量采购价格适宜的其他产品,采购时医疗机构应按照性能与价格相匹配的原则与企业开展议价,保持与中选产品的合理比价关系,引导相关企业将价格调整到合理水平。

按照我省药械集中采购医保基金预付政策,对合同约定协议采购量内的中选产品,由定点医疗机构书面委托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进行货款预付。医保经办机构应按规定与医疗机构进行基金预付款的清算,确保基金安全。完成合同约定协议采购量后的超量部分,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在产品交货验收合格30天内支付货款。

据了解,今年还将推进起搏器、开放吻合器等多类医用耗材产品集采,让更多患者用到价格适宜的医用耗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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