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7月27日讯(通讯员 沙学祥 记者 梅建明)很多司机朋友在开车上路时,难免与其他车辆“狭路相逢”,那么到底谁让谁呢?近日,南京江宁谷里交警中队接到一市民报警,称在板霞线与肖家桥交叉路口处,发生了一起小轿车跟一辆电动自行车碰撞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该中队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处理。
民警赶到现场,经了解得知,王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谷里街道板霞线由南向北行驶,行至肖家桥路段时,遇马某驾驶小轿车沿新肖家桥路由东向西直行,两车发生了碰撞。
事故中,骑行电动车的王某被撞得弹出去,在地上翻滚了几圈,所幸无生命危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在驾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两车垂直直行,遵循右侧先行原则;同时结合行车记录仪视频、现场勘查,民警认定,王某路口未减速、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虽然受伤,也要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而马某在进入路口前未观察、减速慢行,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无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行经路口需谨慎,一看二慢三观察,养成远离交通事故好习惯。安全头盔要戴好,关键时刻把命保。
校对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