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在2010年6月1日的那平凡而又普通的一天。施工队现场扬起漫天的沙尘,一位开着一辆白色货车的男子像发了疯般横冲直撞。现场哀嚎、恐惧声此起彼伏,众多人,倒在了血泊之中,受伤者不计其数。
因一个人的冲动和愤怒,有些人当场死亡,有些人身患重伤,有些人从此落下了一生的残疾,这一撞,造成了十几个家庭不可挽回的伤痛,这个男子究竟有何深仇大恨?接下来让我们一探究竟。
故事的主人公刘某是一位来自农村的普通老百姓,父母为了好养活这个孩子,就从小给他起名“大孬”。事发当年,他60岁,正处于儿孙满堂,安享晚年的年纪。可一场拆迁打破了这原本幸福的家庭。
勤奋踏实的农民像中国传统的其他农耕家庭一样,刘大孬一家质朴、善良。凭借着一家几代人的不断努力,终于在土生土长的农村,盖出了属于自己一家人栖息的楼房。这其中凝结的汗水和辛劳,想必也只有年过六旬的刘大孬知道。
为了给儿孙有一个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刘大孬辛辛苦苦奋斗了大半辈子。这个房子在建设过程中,一砖一瓦都由他亲力亲为。房子建起来时,不仅体现了他作为当家人的担当,更让他感受到对自己的骄傲——一辈子能为自己和儿孙奋斗出这么好的房子,值了!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安土重迁”,“父母在,不远游”等有关土地的意识,深深印刻在每个中国人的脑子里。所以,拥有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成为了每个普通人的梦想。事件的根结也就在这里。
不可避免的拆迁案件的另一方是拆迁公司。为了建设和发展,他们往往选定一片土地,其上的居民需要集中搬离。当然,拆迁通常可以赔偿到一笔数额不小的拆迁费,甚至在重新安置一套房子。所以,对于很多人来说,这都是一次可遇而不可求的机会。
然而对刘大孬来说,他已经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大半辈子,这里不仅是他的家,更是他的精神依托。
周围的邻舍,附近的田垄,目之所及的一切的一切,他都看为宝贵。所以刚开始,他和村里的其他老人一样,不愿意去住城市里的钢筋混凝土,像小小的鸽子笼,活着不大自在。
直到周围邻居一家一家的搬走,拆迁公司一天一天的催着签合同,刘大孬的妻儿也开始动摇了。毕竟这是大势所趋,看来改变不了什么了。所以经过一家人的深思熟虑,他们决定把合同签了,并开始准备搬家事宜。
暗藏玄机的转变由于拆迁公司在合同签署前,并没有告诉具体的拆迁费和安置费,所以很多居民在合同签署后才慢慢知道这里的明细,刘大孬也不例外。
经过村里邻居的口中得知拆迁的补偿金标准后,他仔细计算,才发现,亏了!这么一点补偿金,根本就不值他们现有房子的价值。他们一家完全没有必要为了一点拆迁费去搬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一家人挤在高楼大厦里一百多平米的房子里。
所以,他开着平时拉货的货车,准备去和拆迁公司问个明白。
居高临下的傲慢态度当刘大孬驾驶货车,找到项目负责人之后,矛盾由此升级。
此时的拆迁公司已经拿到了所有村民的合同,工程的开动也在火热的进行。所以,面对刘大孬的到来,项目负责人根本就爱答不理,不屑一顾。“合同都签了,你还想怎么样?”负责人的语气越来越不耐烦。
刘大孬深知他也不是最终决策者,就决定进去找领导。
可在中国的官场上,流行着一句话:“官大一级压死人”。就是,领导什么人,岂是你一个普通老百姓想见就见的?于是项目负责人不耐其烦的想要赶他走。“合同都签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放心,我们等会会给你家拆的干净点的。”
面对负责人傲慢的态度,以及对自己人格上的轻视,刘大孬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怒火。俗话说,“冲动是魔鬼”,只见刘大孬气势汹汹的离开办公楼,驾驶着自己的货车,直奔家的方向冲去。
一路上,他看到邻舍原本好好的房子被一栋栋拆毁,那些他曾经串过门的,吃过饭的熟悉的老房子现在已经面目全非,好好的家园,就因为拆迁公司的软磨硬泡变成了这个样子。看到这里,刘大孬心里悔恨、愤怒达到了顶峰。
他朝着自己家的方向,一路横冲直撞。不管前面有什么,对着正在拆迁的地方就往前冲,开着货车最大的速度,一路上不少血肉之躯都被卷入愤怒的车轮之下。
当他停下车来,还不知道自己因一时冲动,造成了多大的后果:一共四人当场死亡,15人不同程度的受伤,其中,还有一名受人爱戴,即将退休的老警察。
痛彻心扉的悔恨当刘大孬逃离现场后,从愤怒中逐渐清醒过来,才发现自己已经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多少无辜的性命,幸福的家庭都在他的愤怒中不可愈合。悔恨,痛苦,以及理智上的清醒,使他赶紧去警察那里自首。
紧接着,关于他的事件,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有的人认为他简直像个恶魔,就因为自己的一点私利,让那么的家庭一起坠入深渊。
也有的人表示理解,错也不完全在刘大孬一人身上。如果没有施工队的强拆,如果相关政府部门能够及时出面调节沟通,如果拆迁的过程中相关人员态度温和,这件悲剧可能就不可能发生。
法律的判决不管刘大孬的作案动机或者是处于无奈,毕竟有那么多无辜的人受伤和死亡。因此法院一审判决,刘大孬被判死刑,并于当年年底执行。在临行前,让刘大孬与亲人好友见上最后一面。
事件的反思
面对拆迁,在带给普通老百姓利益的同时,强拆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像本案中造成的流血的极端案例也时有发生。可见有关方还是不太注重老百姓的权益。以为一纸合同就可以堵住老百姓疑问的口,这种态度值得我们反思。
首先,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当我们自身利益收到损害时,我们要做的不是拿起砍刀,让愤怒蒙蔽了双眼,而是求助于法律法规,即使合同签订了,我们也能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
其次,作为拆迁方,不能说拿着一纸合同,认为既然签订了,老百姓就没有说话的权力。而应该热心解答老百姓的疑问,而不是处于居高临下的傲慢态度,一副看不起人的样子。否则,就会像本案中,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最后,相关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管,将公正的砝码偏向广大人民群众,而不是选择利益相关方。因为在政府部门,反贪污一直在进行中。很多与企业有利益关系的领导、干部,根本不在乎老百姓的声音,将事件一压再压,让本来就无所依靠的普通老百姓只能选择走向极端。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对于老百姓来说,政府部门是他们可以信赖的,遇事可以求助的强大盾牌。如果领导部门不肯听取老百姓的声音,认为那些都是小事情,让百姓和企业之间私下解决,那事件往往会走向另一个不可预料的方向。
结语这是一起不太复杂的案件,但涉及的是普通大众常见的利益问题——房屋拆迁,涉及的相关方,利益方,较为复杂,虽说在我国,拆迁总体上较为顺利,但在国外,这往往涉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问题。
因此,在正常拆迁的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及时重视老百姓的问题和反馈,而不是拿着一纸合同,随意强取强拆。虽然相比于国外人们对拆迁的态度,中国的老百姓普遍支持和配合。但如果不重视或者轻视百姓们的利益,那么,利益之争也在所难免。
不局限于房屋拆迁这种有利益纠纷的事件,在任何事情上,其实都应该遵循自觉自愿的原则。在老百姓没有完全得知具体信息的情况下,相关公司都不应该采取诱骗,或者强制的手段进行合同的签署。
否则,就算当时合同已经确立,但百姓依然心存疑问,不配合,甚至想毁约都有可能。因此,事先沟通,说明确认具体细节,不仅有助于消除误会,还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与此同时,我们知道,当老百姓感受到不公正的时候,社会就会处于动荡状态。因此,近些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下,“为人民服务”不再成为一句空泛的口号,而是渐渐成为了政府工作人员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