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闽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润通讯员郑伟帅庄文光)近日,漳州芗城区接连发生两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所幸无人员伤亡。
8月13日22时01分,芗城区北环城路大唐世家南门门口一电动车夜间着火,火势不断扩大并有爆炸声响。接到群众报警后,芗城消防救援大队南坑站派出消防车2辆、救援人员11人赶往救援处置。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发现,着火电动车正呈猛烈燃烧态势,着火车辆周边紧靠草坪等植被,相关植被又连接着居民小区,一旦蔓延后果不堪设想。指挥员针对现场情况部署出一把水枪进行扑救,经过约4分钟的持续扑救,明火于22时16分被扑灭,大火未殃及附近植被,现场无人员伤亡。
8月15日9时43分,位于芗城区漳华路27号福龙苑停车场电动车着火,现场浓烟滚滚。接到群众报警后,芗城消防救援大队南坑站迅速出动消防车2辆、救援人员11人赶往救援处置。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发现,着火现场浓烟滚滚,指挥员立即组织救援人员在水枪掩护下深入着火现场进行侦查,同时控制火势。10时13分,现场火势熄灭,无人员伤亡。经当事人指认,发生事故时电动自行车处于充电状态。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频发生,车主们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那要如何预防电动车火灾呢?消防部门提醒要记住这样几条:要合理控制充电时间,切勿在住宅内充电,切勿飞线充电,不在楼道充电,不要盲目改装电动自行车,加强日常自查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