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2023年第9期,信息显示,近期,当地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桐庐县流通、餐饮和生产环节进行了食品监督抽检,共抽检了260批次,其中6批次抽检项目不合格。
其中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桐庐县分水镇恺雅饭店的1批次腌五花肉检出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桐庐县城南街道靖轩饭店的1批次小碗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桐庐县分水镇醉蝶仙饭店的1批次小碗和1批次盘子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桐庐县听泉餐厅的1批次小碗和1批次盘子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流通环节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糖果制品、豆制品和水产制品等共计70批次:市级11批次,抽检项目均合格;县级59批次,抽检项目均合格。生产环节抽检了食品添加剂、肉制品、饮料、调味品、粮食加工品和淀粉及淀粉制品等共计44批次:市级7批次,抽检项目均合格;县级37批次,抽检项目均合格。餐饮环节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饮料和酒类等146批次:市级18批次,其中1批次抽检项目不合格;县级128批次,其中5批次抽检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置。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