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无宰相之名,实有赞襄之责的内阁制度,如何将明朝推向深渊的

燕飞说剧 2022-10-05 10:14:56
前言

在明成祖废除宰相制之后,皇帝不仅是主宰天命的国家元首,而且是凡事都必须执行的行政首脑。为了减轻皇帝的负担,在永乐年间,内阁应运而生。

起初,内阁只是皇帝的内廷秘书处,并不直接参与军事事务。在内阁获得了投票权后,内阁大臣的权力也随之扩大。

天顺年间,李宪成为第一位内阁官房长官助理,此后,内阁官房长官助理制度逐渐形成。在嘉靖、隆庆、万历年间,内阁的权力达到了顶峰。虽然当时的六个部门名义上不受内阁领导,但实际上他们只能听从内阁的命令。

有权力的地方,战斗就会很激烈。在嘉靖、隆庆、万历年间,内阁的地位是很重要,内阁的权力与首辅紧密相连,因此,这一时期内阁与部属之间的纷争尤为激烈。

在世宗升任之初,“大礼议”成为首辅争论的工具。张靖退位后,夏衍、晏子、徐杰、高公、张居正等人争当第一,争夺皇帝的信任,消除持不同政见者,而斗争的结果就是被击败的一方结局悲惨。

内阁的形成与演变

洪武十三年(1380),明朝的第一个皇帝朱元璋以叛乱罪,杀了左丞相胡惟庸,并下令废除中枢,同时升级六部的政府事务,直接对皇帝负责。到此,从秦朝开始就存在,并存在了1600多年的宰相制度被废除了。

宰相废除后,太祖不得不亲自处理一切事务。据记载,朱元璋平均每天要看十本奏章,要处理411件事情,因此他深深地感到疲惫。

“人主以一身统御天下,不可无辅臣”。

同年九月,他设置四辅官,朱元璋对四辅官的待遇并不低。遗憾的是,这四个辅助官员都是儒家的草业,缺乏政治实践经验,无法满足朱元璋对辅助管理的要求。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太祖废除了四辅官。

为了避免宰相制度复辟的可能性,朱元璋采取了把谋士与平驳章奏两种议事职能分离的办法,使他们能够各自独立地履行职责,为君主的决策服务。

但是,过度集中下的职责分离,会制约合理决策的形成。因为殿阁大学士只准备顾问,而不处理奏章,翰林官员只批准章节,而不参与讨论。因此,上下级之间存在着脱节,难以形成有价值的建议。

洪武十八年以后,文渊阁大学的学者朱山归国,殿阁大学的学者职位空缺,形同虚设。

洪武年间的两次辅助性政治探索都是不成功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们为明成祖后期调整中央制度、开创内阁的先河提供了“宗法”基础。

后来,在内阁的形成和发展中,逐渐取得了四辅官的地位、殿阁大学士的称号和翰林官员的政治职务。

从制度上看,明成祖继承了利用翰林官员补充政治的传统。谢晋、胡光、杨蓉、杨士奇等人,都先转移到翰林,然后进入内阁。

同时,不再设置殿阁大学士,只设置亭子殿阁大学士,作为内阁大臣的职务,尽职、晋升、兼职,并将制度化、固定化。

永乐十四年,胡光由翰林学士兼左春坊大学士,晋升为文渊阁大学士。从那以后,杨士奇还在华盖殿大学士,杨蓉也在谨身殿大学士,内阁大臣都在殿阁大学士。这时,学士的头衔不仅授予内阁大臣,而且六尚书也可以兼职做学士。

在东正教之后,公爵亭的称号并不是由进入内阁的人授予的,内阁大臣的职责真正与公爵亭的称号相结合。

简而言之,永乐史中,内阁的名称已经出现,内阁的地位明确为“预机务”,内阁阁员的选拔和依附制度已经开始建立。

由此我们可以认为,明代内阁制在永乐基本形成和发展,为以后内阁制的逐步完善奠定了基础。

内阁的职位演变

明代内阁制在永乐时期基本形成。任选时期,内阁权力迅速增长,投票本来是要成为内阁的基本职责,但在当时,投票权还不专属于内阁。

从正统到正德时期,受宦官权力、内阁大臣素质低下等因素的影响,内阁权力一度下降,但是投票成为内阁的专职权力,除内阁大臣外,任何人不得干预。

由于投票已是成为内阁的主要职责,内阁大臣的公务也逐渐繁忙起来。在此基础上,宜德年间皇帝为内阁搭建了诰敕、制敕两个房间,并命令中书舍人充当内阁的书办。一些不重要的奏折或日常的文本都是由这些中书舍人撰写,甚至一些机密文件也是由内阁大臣和书办撰写的。

资料记载:自署职衔为文渊阁书办或内阁书办,专随辅臣出入,一切条旨答揭,俱得预闻,揆地亦间寄以耳目。

从那时起,内阁大臣就摆脱了文员的性质,同时内阁也有了与六部、五府、内部监事同等的地位,内阁作为国家机构逐渐完成。

东正七年(1442年),翰林书院迁出文渊阁,文渊阁正式成为内阁官署。

经过十年,投票不再是二三元老重臣的责任,而是一个全职内阁;内阁大臣的办事方式已不再是走马观花,而是在文渊阁中恰当地处理事务和做出决策;内阁对领导的批复和皇帝法令的起草也形成了一套固定的程序。

由此可见,经过正统之后,内阁起草制度逐渐形成。从那时起,“六部承奉意旨,廊所不领,而阁权益重”。

在有权力的地方,斗争必须是激烈的。随着内阁权力的扩大,投票权利成为内阁的全职,内阁开始参与国家机务的决策。结果,部长们为了首席助理的职位,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由此可见,明中后时期内阁竞争的实质,是对表决权的争夺,即对参与国家机务的决策权的争夺。

内阁制兴起后,开始侵入国家机务权力,导致明中后时期内阁制之间不断发生冲突。

在明中后时期,君主大多不重视政治事务,因此批准权也逐渐落入宦官手中。天启年间时期,魏忠贤当权,内阁大臣魏光卫、顾秉谦等人相互竞争。内阁成为宦官攻击东林人士的主要工具,加剧了明末的混乱,直接威胁到明朝的统治。

简而言之,朱元璋时期废除宰相之后,皇帝与大臣、朝廷之间出现了权力鸿沟。经过内阁权重之后,权力鸿沟自然被填满。

然而,明朝的内阁并不是一个正式的官署,其权力主要来自皇帝的恩典和信任,这本身就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内阁制既无法定权力又无制度保障,导致明中后期内阁制纠纷不可避免。

内阁带来的影响

为了争夺首辅的位置,内阁大臣们明争暗斗,甚至还把言官、司礼和太监也拉入在这场争斗中,搞得朝廷乌烟瘴气。用言语攻击对手,诋毁同事等是官员们之间发生争执最常用的方法。例如,在徐杰与高红寿的斗争中,言官的作用尤为重要,言官的言论可以轻易破坏掉皇帝的信任。

此外,为了赢得皇帝的信任,内阁大臣还与内臣勾结,特别是宦官炳弼,他代表皇帝掌管批准奏章的权力。这样,外朝就与内朝勾结,共同控制朝廷。

当然,如果处理得当,它可以发挥更好的效应,但是这种勾结也可能扰乱朝政,败坏人民对朝廷的信任。在内阁大臣担任首席助理之后,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他还必须支持自己的亲信、朋友和学生担任重要职位,内阁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内阁之争也大大降低了行政效率。起初,内阁大臣们先起草处理意见,然后将其提交给皇帝审查。如果这一制度实施得当,皇帝就会“批红”,然后由六个分支机构发布。

明朝皇帝设计了这种方式,试图将批准的权力与投票的权力分离开来,实现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以避免权力大臣对明朝统治的威胁。

如果各部门都能按照这一程序来处理政事,朝府自然就能有序运转。然而,明朝政治体制的设计明显缺乏一个合法的中央决策机构,因此,当内阁权力扩大时,六个部门和内阁就开始争夺核心权力。

明中后期,党友与内阁之间的斗争是密切相关的。在明中后期的内阁斗争中,言官成为两党对抗政敌斗争中最重要的工具。为了抓住重要的位置,内阁部长秘密培植他的言官,包括亲信、同科等等,使用言官职责的特殊性秘密弹劾他的竞争对手,这加剧了皇权的转移。

总结

明中后期内阁之争对明代朝廷产生了不可估量的不良影响。首先,内阁大臣为了谋求首领辅佐之位,互相辱骂,拉帮结派,收受贿赂,加剧了明代的政治腐败。

其次,在内阁大臣就职后,他们利用私人住宅担任重要职务,而官员变迁往往与内阁之争是相连的,这就促使官员们相互勾结来巩固自己的地位。

最后是内阁大臣参与党内斗争,内阁决策难以及时有效,朝政运行受阻,辽东局势恶化,明朝加速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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