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12月起施行

红星资本局 2024-10-24 17:30:10

红星资本局10月24日消息,根据第792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今日的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再次强调,此次出台《条例》是对《出口管制法》的细化,目的是整合现行分散的制度规定,确保政策规定更加统一、规范、透明,增强可操作性。

何亚东指出,两用物项是既有民事用途,又有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特别是可以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货物、技术和服务,出口后被不当使用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影响世界和平和安全。出口管制是国际通行做法。

此前,司法部、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就《条例》进行了释疑。强调了“出口管制不是禁止出口”。《条例》规定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措施符合国际通行规则,有利于保障贸易安全,促进两用物项正常贸易,为实现贸易强国战略保驾护航,不会对正常国际科技交流与经贸合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顺畅运转设置障碍。

红星新闻记者 王田

编辑 邓凌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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