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新能源车停车费到底怎么收?官方这样回复……

贵州都市报 2023-09-20 15:00:24

8月31日,记者对网友反映的新能源汽车停车费问题进行了采访报道。多位新能源车主反映,自新能源汽车普及以来,贵阳市一直实行“市政道路停车免收新能源汽车2小时停车费,2小时后按停车场收费标准计价收费”的优惠政策。但近期新能源车主们停车时发现,该政策现在不再施行。

多辆新能源车停放在路边车位

记者从贵州省发改委网站了解到,省发改委同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四单位联合印发的《省发展改革委等四单位关于印发〈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8〕463)中,没有关于新能源小轿车(绿牌)的停车收费减免政策。

同时,经查询《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黔府办函〔2015〕155号)》,文件第(八)条明确规定: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占用市政道路在市政道路两旁设立的停车场免收新能源汽车2小时停车费。但《意见》未规定执行的固定时段及废止时间。

未来方舟路边停车位旁设置的“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公示牌”

随后,记者将现场了解的情况、车主诉求以及以上问题反馈至贵阳市人民政府。9月19日下午,记者收到贵阳市交通委员会针对“新能源车停车收费政策”问题作出的回应。

贵阳市价格主管部门(发改部门)就该问题回复:自2023年7月1日起,贵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执行《贵阳市停车场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一)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不超过15分钟的;

(二)在道路停车泊位以外的其他停车场停放不超过30分钟的;

(三)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和殡葬车。超过免费停放时长的,按照实际停放时长计费。法律、法规对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贵阳市司法部门回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黔府办函〔2015〕155号)提及的相关内容,不属于《贵阳市停车场条例》规定的减免情形。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高琴

编辑 武芮西 黄盈莹

编审 赵宏斌 徐忠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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