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落马的官员,或贪婪或狡诈,或者是宵小之辈。芈振环在检察系统工作了大半辈子,他绝对没有想到,自己有生之年会遭遇小人。而这个小人孟小虎,还曾是芈振环在蚌埠检察院里的下属。
2002年底,正值蚌埠地区两会召开之际,孟小虎刻意拼凑和捏造了一封针对芈振环的匿名举报信。
信中孟小虎将芈振环编排的一无是处,给芈振环带来了严重的精神伤害。该起举报事件很快传遍蚌埠当地,不但芈振环本人,就连即将开启的检察院换届选举,也受到了极大的干扰和影响。
孟小虎,曾做过蚌埠检察院检察员,甚至还担任过当地反贪局的副局长,他为何要冒着巨大的风险,把顶头上司芈振环推上风口浪尖呢?这背后的原因,还得从四年前说起。
40岁之前,孟小虎一直任职于安徽蚌埠检察院。他做过助理检察员,九十年代末,又开始担任反贪局的副局长。年纪轻轻就在检察系统中担任领导职务,表面看起来孟小虎还是很有能力的。可惜,实际情况却根本不是如此。
还在1998年的秋天,因为没能通过安徽省内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以及反贪局的考察,孟小虎的领导职位有了变动。考察组在反馈意见函上明确写道,鉴于反贪局副局长孟小虎被反映过多问题,干警反映强烈,应予调离岗位。
紧接着在第二年,在检察院内部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测评中,三十三位干部参与了测评,竟然有十九个人给孟小虎的评价都是“不合格与不称职”。最终,检察院党组集体讨论认为,孟小虎副局长的职务不能再保留了。
就这样,他就从反贪局领导岗位上下来了。检察院内部之所以认定孟小虎难以胜任副局长的职位,一个很关键的因素是,他这位反贪局副局长是徒有其名。在当年孟小虎案爆发后,有人向外界透露,孟小虎居然一天也没有到反贪局工作过。
他没有去上过班,更没有推动主持过具体的业务。副局长的名头,是原先检察院的领导,给孟小虎的一个“名分”,方便他用领导的身份,在检察院下属的公司开展业务。也正因为如此,孟小虎这位副局长,刚开始就广为诟病。
检察院内的人都曾有很大的不满,觉得对干部的任命应该严谨慎重,任命之前要认真考察,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才可以。若真是按照这个流程选拔的话,像孟小虎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可能当上副局长。
谁都知道,孟小虎从来就是个爱惹是生非,甚至非常霸道。他甚至穿着工作服,对某被告人进行过殴打。还有一次,妻子在街上买西瓜被缺了斤两,孟小虎知道后,又亲自去把卖西瓜的小贩暴揍了一顿。
可检察院内原来的领导,还是把他放在了领导工作岗位上。也因此,当新领导芈振环上任后,按照正常的流程免去了孟小虎的职务,后者自然对芈振环产生了怨恨的情绪。
但怨恨归怨恨,此时的孟小虎还没想到要报复领导。就这样,他“忍气吞声”的过了两三年。2002年11月,蚌埠市检察院开展院内竞争上岗活动,其中的职位都是中层干部空缺,孟小虎原本信心满满,可在四十四人的竞聘中,他最后的各项成绩都是垫底的。
于是,这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孟小虎认定是芈振环跟自己过不去,他决定对芈振环展开报复行动。孟小虎通过捏造和捕风捉影,很快写好了一封匿名举报信。
当年12月,正值市里两会召开,孟小虎通过各种方式,将拼凑好的举报信,分送给了市里的各位人大代表。彼时人大会议期间,正要对检察院检察长进行投票选举,孟小虎的想法也很简单,就是要搅局选举,不让芈振环通过任命。
在举报信中,孟小虎列举了芈振环的所谓七大“罪状”。从渎职到侵权,从受贿再到包庇犯了错误的干警,孟小虎能想到的罪名,几乎都添加了上去。信的结尾,他希望人大代表投票时要慎重考虑。
举报信事件发生后,芈振环的内心是坦坦荡荡的。他后来曾表示,自己根本没做过什么亏心的事,当然不害怕信里的内容。但是正值人大会议召开期间,这封举报信还是给会议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尤其是对芈振环本人而言,这种公然泼脏水的行为,损害了芈振环的人格和名誉。对此,公安机关介入,开始对该匿名举报信展开了调查。孟小虎当时向一百多位人大代表投递了信件,其中有将近五十封信还没有被拆开。
公安机关立刻对信件进行了痕迹鉴定,很快就把孟小虎锁定了。在调查以及随后的公诉和庭审期间,围绕举报信的内容是否构成对芈振环的诽谤,都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讨论。
举报信里的很多内容,都是张冠李戴和移花接木。尤为关键的是,孟小虎把时间混淆了,很多并不是芈振环的事,也都被扯到了他的身上。之所以会这样,有的是孟小虎并不知情,有些则是他故意这么拼凑的。
(遭到诽谤的芈振环)
芈振环的妻子,原来在某学校担任副校长,后来被调动到了某商业银行工作。恰巧该银行的一名干部,牵扯进了一场诈骗官司,孟小虎就利用这一点开始大做文章。
孟小虎在举报信中表示,芈振环为了能让妻子从学校调到银行,在审理诈骗案的时候,授意办案人员不要对该案深究。这样一来,对方投桃报李,自然就把芈振环的妻子调到了银行。
但经过调查得知,芈振环妻子工作的调动,和诈骗案的发生存在着时间差。她的工作调动一年后,银行内的诈骗案件才发生被调查。芈振环既没有对案件有过任何批示,也没有授意办案人员包庇犯罪分子。而且,他妻子的工作调动,原本就是正常的平级调动,决定也是市委做出的。
由此可以看出,孟小虎根本是在诽谤。但是针对这一点,在案件审理期间,孟小虎却坚持认定自己不是诽谤。2003年的几次庭审,孟小虎都表示自己是在行使公民的基本权利,他认为自己可以向人大代表反映情况。
孟小虎的理由是,这些情况都是事实,并非自己凭空捏造。除此之外,他还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没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更没有损害到国家的利益。不过在随后的庭审期间,每次面对公诉人的质问,孟小虎对举报信内容的来源,都是以“听说的”回答。
除了举报信内容的真伪,孟小虎的辩护律师认为,蚌埠市检察院不应该也不能介入该案的调查。毕竟,该案牵扯到了检察院的一把手芈振环。
不过在庭审期间,公诉方出示的众多证据,都是检察院自己取证的。有很多证人证言,就是来自检察院内部。所以孟小虎的辩护律师认为,这样的证据来源不合法,不能具备法律效力。
公诉方认为所有的证据都是合法的,而且出示的证据都是客观事实,符合法律对证据的相关规定。针对这一点,双方在庭审期间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论。于是在开庭审理期间,就出现未开审即难以进行的现象——因为孟小虎的申请使得案件不能正常进行。
2003年12月17日,庭审开始之前,法庭询问孟小虎是否需要申请回避。孟小虎立刻提出了四项回避申请。第一是申请包括审判长在内的合议庭三名成员回避。第二是申请蚌埠市检察院检察长芈振环回避。第三是申请检察院派出的三名公诉人回避。第四是申请蚌埠市检察院整体回避。
对于四项回避申请,孟小虎当庭并没有给出理由。法庭随后休庭半个小时,而后驳回了孟小虎的其他三项回避申请。因为芈振环本人在举报信案发的第二天,就已经主动提出了回避。而其他三项回避申请,法庭认为申请没有法理依据。
对此,孟小虎继续提出复议,坚持自己的观点。于是,法庭不得已再次休庭半个小时,而后审判长宣读了维持原先决定的决定。
虽然孟小虎一再宣称自己的举报属实,不过芈振环也坦坦荡荡,觉得心中无愧更无鬼。自从案发后,他本人一直选择回避,但芈振环也认为,抛开工作身份,作为一个公民,自己也有权利维护名誉和人格。
所以,芈振环本人回避,案件的一切流程都是“公事公办”。值得一提的是,匿名信事件并没有影响到人大的选举。彼时,芈振环本人以90%的高票,当选成为了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单单这个结果,就足以说明一切了。
但是,孟小虎面临的局势却不好过了。本来的举报只是涉嫌诽谤,可谁能想到他到案之后,针对孟小虎的举报信,就如雪片一般飞到了办案人员的办公桌上了。
2003年1月2日,孟小虎被正式拘留,一个星期后又被正式批准逮捕。从那之后,办案人员就接到了很多关于孟小虎经济犯罪的举报。这些举报涉及了贷款、虚假注册公司等诸多方面。
还在1995年,作为检察院的干部,孟小虎就承包了蚌埠市检察院下属的裕淮贸易公司。而后,孟小虎就以公司的名义,从建设银行贷款60万元。再后来,该公司被工商部门注销,可孟小虎又以虚假的形式,从其他银行骗取贷款100万元。
除此之外,孟小虎还欠了当地农业银行110多万的本金和利息。这笔资金直到诽谤案发的时候,孟小虎都还没有归还本金和利息。骗取各类贷款之外,孟小虎还涉嫌虚假注册公司。他先后以亲友的身份,虚假注册了5家公司,虚报的注册资金为2700多万元。
他通过虚假的纳税申报,偷逃增值税款共计115万多元。在这期间,孟小虎还曾向公职人员行贿,除了有现金,还有贵重物品。
涉嫌的一系列经济问题,孟小虎本人说不清楚。所以,围绕孟小虎案,诽谤罪名只是其中之一,真正的问题是随后牵扯出来的经济犯罪。这一点,孟小虎在举报之前,可能真就没有想到。
2004年1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宣判。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偷逃税款,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数罪并罚,共计有期徒刑八年,并处以罚金2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对孟小虎涉嫌贷款诈骗的罪名,没有予以认定。一审之后,检察院提起了抗诉。孟小虎本人也当庭表示不服,以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提起了上诉。2004年5月,该起案件进行了二审。
虽然孟小虎对判决表示了不服,不过还在2003年7月份,案件还没有进入庭审期间,身处看守所的孟小虎,倒是给芈振环写了一封道歉信。
信中他这样写道:我既然做了小人,就要为此付出代价。他还表示自己的行为伤害了芈振环,而且不管自己用什么样的方式,都不能挽回伤害所产生的负面后果。
后来的庭审期间,公诉方也曾展示这封信。信是由孟小虎手写的,而且很多地方都进行了删改。看得出来,不管孟小虎怀着何种心情写这封信,他的内心都极其的纠结和复杂。就像他在结尾所写的:连自己都想不到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
话虽如此,但其实孟小虎的内心深处,很清楚自己这么做为了什么。恣意妄为横行霸道惯了,突然碰了钉子,小心脏便受不了。最为重要的是,当初未能得到检察院内的领导职务,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孟小虎继续“捞金”。
正是基于此,他才在欲望的支配下拼凑出了那封举报信。可谁能想到,最终却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正是:为名为利争朝夕,丢官丢利很委屈,冲冠一怒告上司,偷鸡不成蚀把米。
文|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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