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1月1日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何泽华利用担任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总经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何泽华离职后,利用原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等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信息显示,何泽华长期在烟草系统任职。1995年出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后历任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局长,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总经理等职。2003年7月,何泽华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2014年3月卸任。今年1月落马。
从检察机关指控可以看到,何泽华的贪腐之路从其担任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一职开始,到离职后仍不收手,时长超过20年。
今年7月,何泽华被开除党籍。他被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参加公款宴请,接受烟草系统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私欲膨胀,贪婪成性,长期违规经商办企业攫取巨额经济利益,退休后仍利用原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公器私用,将手中的公权力和烟草资源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级晋升、职工录用、烟草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此外,何泽华的老上级——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凌成兴10月23日刚刚落马。
公开信息显示,凌成兴生于1957年10月,男,汉族,江西上高人,197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凌成兴曾长期在江西省任职,曾任江西省经委副主任;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江西省省长助理,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江西省省长助理,省经贸委主任;江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2013年5月,凌成兴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2013年6月至2018年7月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
2013年5月至2014年3月期间,凌成兴与何泽华曾搭档共事,前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后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家烟草专卖局正在接受中央巡视组巡视。今年10月20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近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中央巡视组将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工作2个月左右。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今年12月20日。中央巡视组进驻几天后,凌成兴即落马。
除凌成兴、何泽华外,国家烟草专卖局近年还有多个“老虎”落马。包括原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原派驻国家烟草专卖局纪检组组长潘家华以及原副局长赵洪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