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一男子酒驾肇事逃逸,伪装群众终难逃法网

顺义的开心事 2024-08-04 20:04:44

有料小编获悉,近日,北京市顺义区发生了一起酒驾肇事逃逸案件,涉案男子葛某因危险驾驶罪被顺义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这一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再次敲响了交通安全和酒驾危害的警钟。

据顺义检察院透露,事件发生在今年5月的一个深夜。当时,宋女士与其同事骑电动车行至某路口等待红灯时,突然被后方一辆小轿车撞击。小轿车并未停车,而是选择右转逃离现场。宋女士迅速反应,拍下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并立即报警。

警方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正当民警向宋女士了解事故情况时,一名男子主动上前,佯装成热心群众,向民警打听事故详情。面对民警的询问,该男子坚称自己只是路过,与事故无关,并借故离开现场。然而,这一举动却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随后,民警在事故现场不远处发现了一辆与宋女士所拍车牌号一致的轿车,且车内无人。正当民警在车旁等待时,之前的“热心群众”再次从嫌疑车附近经过,这进一步加深了民警的怀疑。经过查询比对,民警确认该男子正是肇事逃逸的葛某。

原来,事发当晚葛某在大量饮酒后,不顾自身及他人安全,执意驾车外出。在行驶至事发路口时,因操作不当与李某驾驶并搭载宋女士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心虚的葛某非但没有立即停车处理事故,反而选择驾车逃逸,企图逃避法律责任。为了了解事故后续情况,葛某还特意伪装成群众返回现场,结果却被警方识破。

经鉴定,葛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92毫克/100毫升,远超醉酒驾驶标准。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后认为,葛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并违反交通规则行驶,是导致本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且其在事故发生后逃逸,性质恶劣。而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宋女士虽违反载人规定,但与本次事故的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

最终,顺义检察院以葛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顺义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对其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顺义法院依法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对葛某作出了相应判决。

通过这起案件有料小编也提醒广大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报警并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处理,切勿心存侥幸选择逃逸以免加重后果。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交通安全问题,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文:有料顺义 豆豆(转载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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