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人遗弓》摘自《吕氏春秋·孟春纪·贵公》
[原文]
荆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老聃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
[译文]
有一个楚国人把弓丢失了,却不肯去寻找,说:“楚国的人丢了弓,让楚国人得到它,又何必去寻找呢。”孔子听到这件事后,说:“把‘荆’字去掉就可以了。”老聃听到这件事后,说:“(再)把‘人’字去掉就可以了。”
[赏析]
这个楚国人虽然丢失了弓,但是他不计较个人的得失,而是想到只要是楚国人得到了那张弓,自己就没有什么损失。当孔子听到这件事后,把它的概念扩大到全社会的人,认为只要是社会上的任何人遗失了东西,却对其他人有所帮助,就不能觉得是有所失。而老子则更进一步扩展其概念范畴,不仅仅局限于社会上的人,他认为整个宇宙万物的规律都是有所失而有所得的。楚国人、孔子、老聃之人所处立场不同,对事物的认识角度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