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显示,近日,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与郑爽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更新被执行人信息,郑爽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9050万元。(据12月12日红星新闻)
2021年,郑爽因“代孕弃养”和偷逃税而在演艺圈销声匿迹,只留下了“日赚208万”的惊人之梗,至今仍让很多打工人望而兴叹。而两年后,她因为合同纠纷被强制执行,金额又是巨大的9050万元,差一点就上亿了,更让网友禁不住感慨:“她混圈的那些年到底捞了多少钱?”“明星的收入是不是太可怕了!”
法律上来说,强制执行的意思就是,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也就是说,郑爽明明就应该赔人家这么多钱,却赖着不赔,所以法院只能按照法定程序,强制要求她赔。如果再不赔的话,就可能成为“老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说,郑爽先是代孕弃养,又是偷逃税,法律上和道德上都已经“塌房”塌成了废墟,但违法的事,绝不能“虱子多了不痒”,一码归一码,违法必追究。
这起民事纠纷案件,其实仍是郑爽此前一系列违法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之一。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是电视剧《翡翠恋人》的出品方,2016年,该公司邀请郑爽出演电视剧的女一号,并在补充合同中注明,如果艺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因劣迹,从而遭受国家新闻出版局或广电总局封杀影响本剧至拍摄和上映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酬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截至当时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现在看来,这一条款可以说是一语成谶,也可以说这家企业还是风险意识比较强的,不少影视作品的出品方,碰到主演“塌房”“封杀”,面临的损失是巨大的,而且还可能因为没有相应的合同条款,而根本无法索赔维权,只能自认倒霉。近年来,娱乐圈“塌房”事件频出,也让“如何选择一个靠谱的明星合作”,如何做好背景调查,规避合作艺人的潜在风险,成为影视从业者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影视剧制作成本高昂,如果因为用了劣迹艺人而无法面世,损失的金额动辄上千万甚至过亿,哪怕像这家企业一样,实现通过合同加了一道“保险”,依然会面临漫长的法律诉讼,消耗大量的维权成本。而很多作品本身其实非常优秀,有些在拍摄时就已经备受期待,如果因为劣迹艺人而下架或是不播,观众也会感到非常惋惜和失望。
所以,无论是触及公共利益,还是涉及民事纠纷,对劣迹艺人的相关法律责任,就应该依法追究到底。这样才能真正推进整个行业走向规范,让“学艺先学德,做艺先做人”的准则深入人心,为整个行业树立反面典型,督促行业内摒弃“流量至上”功利观念,正本清源,清风正气,为遵规守法、潜心创作的从业人员营造良好的创作环境。
这也更加督促整个演艺和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演艺人员的从业规范,让对于“劣迹艺人”“污点艺人”的认定以及处罚,都更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样既能更有力地维护相关企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也能更有效地指导整个行业去整饬秩序、控制风险。
就应该追究到底,这种人对国家没什么贡献,赚了一半中国普通老百姓都赚不到的钱,还偷税漏税,还代孕,活该她要被封杀
2.2个亿啊2.2个亿。一生一世花不完。一生一世花不完
知道了,我想看中彩票2.2亿那个事件调查的怎么样了?都好几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是真调查还是假调查啊?
要一视同仁,如果对每个艺人都追着打才能净化演艺圈[笑着哭]
一天25万美元放在宇宙里也是很炸裂的
这货出什么事了
郑爽的劣迹让人唏嘘不已,曾经的明星如今却因为种种问题频频出现在法律纠纷中,这样的转变实在让人心生感慨
这样的劣迹艺人真是应该受到严惩,不管是违法失信还是道德败坏,都应该追究到底,给其他人一个警示
我就是喜欢郑爽,劣迹艺人,咋来的心里没点数吗
她不会“爽言爽语”吗?继续爽吧!
郑爽是干啥滴,几线的 被包裹吗
现在只是一个素人而已
除了郑爽,内娱的其他艺人是否也有这样的违法行为?
不再主动,不再分享生活里的芝麻小事,开始敷衍的时候
把她卖了够不没有这么多钱的,真是狮子大开口,张口就来[捂脸哭]
好有钱呀,其他的违约公司呢?
就是往死里搞呗!至于还不还得了那么多钱,除了债权债务双方,谁会去关心呢?
小卡拉米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