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托卡马克之冠]
一
转眼又到了速冻的季节。
过去这些年,每到冬季,华北地区居民取暖遇阻的新闻总会准时扎堆出现。笔者每到这个季节,也都会特意收集相关信息,想看看居民取暖遇阻的老大难问题是否能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所改进。
然而,令笔者遗憾的是,今年相关新闻还是照例出现了。
前不久网上盛传一则消息,大概情况是河北省石家庄赞皇县邢郭镇政府工作人员,以所谓没收劣质散煤的名义,入户收走了当地一户七旬村民家中储备的一吨取暖用煤。这一过程被村民家里的摄像头拍了下来,并在网上广为流传。
当地镇政府原先辟谣称并没有收缴煤炭,但是视频清晰记录了几名工作人员拿着口袋背走了两名村民的煤。对于央广网记者的质疑,当地宣传部又回复,“仅是取走了部分散煤(大约6-7斤)用于化验和追查源头”。
当地政府则称,“村民如果想要购买过冬取暖用煤,可以在镇子里购买有政府补贴的清洁煤炭”。然而,记者走访了解,村民购买清洁型煤,都是把钱统一交到村里,“村里统一拉来清洁型煤,然后通知每家分别拉回自己家,至于是哪家的清洁型煤,村民也没有什么选择权”,“清洁型煤实在是不好烧,没火力,烧着烧着就灭了。”
央广网的报道还提到了一个后续:12月6日,村里给这新闻当事人送来100斤清洁型煤,但被拒绝了;随后,这老人亲戚又拉来了一些清洁型煤,覆盖在原有的散煤之上。
这一操作,有过基层工作经验的朋友应该早已见怪不怪了。当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一些过于急迫乃至不切实际的要求,又对这些要求的落实有极为严苛的标准时,基层工作人员就倾向于和民众之间通过一种微妙的互相默契配合,演一出“好戏”,以应付上级检查。
举个例子,笔者家这边以前有过这么一件事:
地方政府禁止村民沿路晒鱼干,派基层工作人员去检查监督。问题是,小鱼打捞上来后必须尽快晒干,否则就会腐烂。这种要求显然是当地官员拍脑袋想出来的,但是上级有令,基层工作人员不敢不听,于是他们只好在检查的前一日半夜跑到各村,通知村民们第二天要检查,让大家把鱼都临时收起来,等检查结束后再拿出来接着晒。
这种行为,用我们这边的一句土话来形容,叫“猫盖屎”。
笔者认为,这次事件远不止清洁煤和散煤之争,还有诸如焚烧秸秆、煤改气、煤改电等问题;也远非局限于河北一地,内蒙古、山西、山东、河南等地也都有此类问题。
换言之,没收散煤事件,本质上是我国华北地区持续多年的农村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引发的系列衍生问题的一部分。
以每年都要引发激烈争议的煤改气为例,在这些问题中,它波及的范围最广,对华北地区农村居民的影响最大,发酵时间也最长。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理解了煤改气问题,也就理解了华北地区农村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二
河北省的煤改气始于2013年9月10日,迄今已满十年。
在那一年,国务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俗称“大气十条”),这是我国关于煤改气政策的第一份相关文件,也是煤改气工作的起点。“大气十条”发布之后,全国开始逐步推行煤改气政策。河北省作为煤改气工作的重点地区,当年的煤炭消费就首次出现负增长。
由于“大气十条”设定了到2017年之前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于是在考核压力下,各级主管部门穷尽一切手段强力推动“大气十条”的落实工作,从限产限号到治理散煤再到煤矿的停工停产,能想到的法子都用上了。
到了2016年,由于“大气十条”的设定时限已近尾声,各地的执行落实开始全面提速。河北省在当年不仅完成了31.87万户的煤改气和煤改电设施改造,还划定了18个县为禁煤区。
同年,多部委联合下发《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河北省的煤改气执行压力。
2017年是“大气十条”的收官之年,由于煤改气工作的进度不理想,多部委和省市政府于当年2月再度联合下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推动工作进展。
当年8月,新的文件再次下发,《京津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公布,将两个直辖市和26个北方城市(俗称“2+26”)列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的首批实施范围,要求短期内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合计355万户取暖用户完成煤改气和电改气的设施改造工程。
这一系列文件的短期集中发布让煤改气的进度压力骤增,于是在2017年,包括河北省在内的多个省市陆续对煤改气工作进行了跃进式的推进。
具体到河北省,当时文件要求河北省完成180万户的煤改气改造项目,这个数字超过了文件为“2+26”设定的改造总量的一半以上。
但是相应地,河北省为了实施该政策所获得的财政资源却是极为有限的。
文章戛然而止,果不寻常,十分耐人寻味,意境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