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娄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非法捕鱼行为

扬眼 2024-01-19 18:50:04

近日,太仓市娄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太仓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新浏河沿岸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抓获正在河道边非法捕鱼的违法嫌疑人2人,并当场扣押禁用网具。

1月13日,娄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太仓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出动执法人员10余人,执法船只1艘,在新浏河G15至南珠大桥段进行夜间违法捕捞巡查。凌晨1时许,在好人广场河岸边抓获正在收网的违法嫌疑人2人,当场扣押2副禁用网具。经调查询问,违法嫌疑人对在新浏河非法捕捞的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当场出具现场检查笔录,拟对嫌疑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根据《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携带炸鱼、毒鱼、电鱼等装置、器具和禁用渔具,以及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入禁渔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装置、器具、渔具、网具,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娄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强化部门间、地域间联合执法和协同配合,加大对内河非法捕鱼打击力度,增强日常巡逻。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共同保护河道的生态环境,对非法电鱼、捕鱼等行为进行举报。

通讯员殷嘉利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张毕荣

校对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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