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打离婚官司,你遇到的法官性别不同,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和看法都不一样。我以前听
在中国打离婚官司,你遇到的法官性别不同,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和看法都不一样。我以前听过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例,和大家分享一下,你可以问下你周边的男女,他们怎么看这样的婚姻纠纷。给我讲这件事情的是一个已经退休了多年的女法官,事情发生在20年前的北京。
案件双方是比较典型的本外地婚姻。男方是一个拆迁户,女方是外来的高学历者。双方刚开始过日子是非常甜蜜的。转折点就是发生在怀孕困难去看医生。当时的医生没有受过太良好的沟通培训,就直接指责小两口是不顾身体瞎搞,流产太多会导致怀孕困难。
结果就是这个男的回去就打老婆,打完还把老婆赶出去要离婚。女方验伤都已经到了轻伤(就是很重了),但是女方一审的时候就是坚持不肯离婚,还要主动谅解她老公。简单说就是女方这边觉得她只是怀孕困难,好好调理还是可以生孩子的。她甚至可能觉得就是生了孩子,双方就能回到以前的样子。
二审到她手里的时候女方也绝望了。真想着就是离婚能分到点钱。可是男方态度非常差,就是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嘴里讲的就是坐牢都不给女方钱。而且当时还真没办法,因为房子这些重头的财产在男方父母名下,法官再怎么裁量都没办法说去分男方爹妈的钱。
后来她拿这个案子和很多法官讨论过。只要男性法官,几乎全都停留在这个女孩子是自己瞎搞有问题,男方打人肯定有错这一点上。但是绝大多数的女性法官都能理解那个女孩子的心态,作为一个女孩子,她不是愿意去骗她的老公,而是她根本没办法去讲这些事情。
有几个女孩子会和自己的老公坦承自己的流产史和性关系历史?她不是想骗,是她讲不出口的。
2013年的时候我国关于相关的问题做过一个很详细的统计。当时我国每年在公立医院里有登记的堕胎数是1300万,根据流产药物使用推断就是还有1000万次的药流。再统计生育困难人群占比是12.5%。这12.5%的夫妻中,有流产史的占比是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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