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主岭市区周边
多处路段机动车禁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市区道路交通安全,通行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道路实际情况,公主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向前路等路段实施禁止机动车停放的交通管理措施,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向前路与新风街交会处至国文大街路段全线机动车禁停(向前路路段)。
2.岭东路与南环城街交会处至新102国道(岭东路路段),禁止停放4.5吨以上货车。
3.怀德大路与新风街交会处至岭西八路与新风街交会处(新风街路段),禁止停放4.5吨以上货车。
4.岭南大街与岭西七路交会处至公主大街路段(岭西七路路段),禁止停放4.5吨以上货车。
5.岭南大街与规划三路交会处至公主大街路段(规划三路路段),禁止停放4.5吨以上货车。
6.文华园小区一期与二期中间道路(南至新风街北至公主大街)道路西侧禁止停放车辆。
7.国文大街与怀德大路交会处至国文大街与岭西四路交会处,禁止停放4.5吨以上货车。
此通告自2023年12月27日起执行。
公主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2月20日
来源丨吉和网综合公主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