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南充 2023-12-15 21:55 发表于四川
近日,有网友在留言板反映,碧桂园一期车位抵用券问题相关部门回复了。网友留言内容如下:领导你好!我是南充碧桂园一期业主,当初购房的时候开发商说凡事购房者可以享受花八千元购买一张车位抵用券,以后买车位的时候可以抵减车位销售价格2万1千元人民币,目前开发商公布的车位明码标价为2.6万—3万元人民币一个,但是他们明确表示不能使用车位抵用券,理由是这个车位价格已经很低了,他们做不出来,这是一个合理合法的理由吗?当初我们是花八千元人民币买的一张车位券,并不是开发商白送的,而且券面上也没有注明车位价格高的时候可以用,也没用说明在车位价格低的时候不能抵用呀?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感谢!官方回复
2023-12-15 12:00
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的诉求属于合同纠纷,我局于2023年12月13日组织调解,双方不愿意接受调解,建议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端。
感谢您的来信,祝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来源:网友、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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