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
旧版标准将被替代
新版标准有哪些调整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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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并完成检测和认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故新标准设置了 8个月 的生产过渡期:
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同时,为便于符合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消化,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新标准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在售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广大消费者、生产销售企业、行业协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加以认真吸收采纳,从而在各相关方的关切和诉求之间尽可能取得了协调和平衡。新标准发布后,广大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要按照标准要求,尽快设计新产品并进行工艺、设备的升级,早日推出符合新标准的车型。来源:湖北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吕 希
审核:陈小彬 监制:朱封金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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