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仁化县中等职业学校
行政相对人代码:12440224455902318E
行政处罚决走书文号:丹街罚决【2024】23号
违法事实:仁化县中等职业学校于2017年起未经依法批准占用丹霞街道中心村东风股份经济合作社和丹霞街道办中心经济联合社共计2907.76平方米土地建设运动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907.76平方米土地给土地权利人;2、没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907.7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的2907.76平方米土地并处罚款。合计罚款人民币柒万陆仟玖佰玖拾叁元叁角(¥76993.30)
罚款金额(万元):7.69933
【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仁化县恒正新型环保建材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91440224559193835T
行政处罚决走书文号:丹街罚决【2024】23号
违法事实:仁化县恒正新型环保建材厂于2013年10月起未经依法批准,自在恒正新型环保建材厂(地址;仁化县丹霞街道康溪村水东组)搭建工棚、仓库以及硬底化行为,共计9922.28平方米。上述行为涉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9922,29平方米土地给土地权利人;2、没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9922.2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3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的9922,28平方米十地并处罚款,合计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参佰贰拾玖元柒角(¥126329.70)
罚款金额(万元):12.63297
来源:仁化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