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朋友们先看截图:
有点扯……
有朋友写了一篇文章,大体意思是,在六七十年代的农村地区,日子是过得穷了点,但人们的思想纯朴,没有太多的私心杂念,也极少有腐败现象,风气纯正,大家能够团结一致,互帮互助,共渡难关……
文章写的很长,总体就是表达了这么一个意思。
截图,是一位网友在文章下面的一番评论。
显然,这位评论者对作者写的文章,是极不认可的,这从最后一句,“那年头,乞丐遍地,盗贼遍地”里,就完全可以看出来。
对别人的观点不认可,提出不同的意见或见解,无可厚非,并且值得称道,真理越辩越明嘛。
只是,这位的评论,实在过于“漏洞百出”了,说直白一点,就是在“编造”谎言,来“指点”别人的正确(至少是正常)观点。
指指点点
咱们不妨来剖析一下这段言论。
我先尽我最大的力气,来找一下这段言论里面,说的还算“正确”的部分:
1,(他)七一年回农村老家探亲,是说他在外工作,这说明,他不是农村户口的人了。
这在那时候,是存在这一情况的,比如男人在外工作,家属在家务农。
从这层意义说,此人其实也是农民出身。
2,碰到一位“肮脏(这话我个人觉得有点恶)”的老太婆在乞讨要饭……
这个说法,实事求是,也没有错。
七几年,我十多岁,在我们农村老家那边儿,我就见到过乞讨要饭的,这是真实存在的一个现象。
乞讨者
找了半天,他这段言论里,就再也找不出正确的东西了。
只好来看一下,他编造的谎言了:
1,“到了镇驻地……”
这是再明显不过的谎言了,七一年,有“镇”这一说法吗?
凡是从那时候过来的人,没有人会不知道,那时叫“人民公社”。
2,“出于同情,我给了她十块钱……”
这同样是一句漏洞百出的谎言。
七十年代初,在农村,确实有乞讨要饭这一现象,但是,严格意义来说,那并不叫“乞讨”,就是单纯的要饭,要点吃的,不存在要钱这一说法,也没人会给钱。
咱们退一万步来说,就算你是个大善人,并且因为是在半路上,你无饭可给,给钱,你会给一个“肮脏的老太婆”十块钱?
七十年代初期,一个工人的工资多少钱?
据有关数据,那时候,一个普通工人,月工资达50元以上的,属于“高薪”阶层,30元以上的,属于“中产”阶层,30元以下的,属于“低收”阶层(专指工人)。
那么,就算你月工资50元,你给这位素不相识的,“肮脏”的老太婆10块钱,是个什么概念呢?就是你把你月收入五分之一给了别人。
并且,这个“别人”,还是你十分讨厌的人,因为你说她是一个“肮脏的老太婆”。
放到现在的话,月入过万应算得上是高薪阶层了吧?
就是你月收入一万块,回农村老家探亲,在“镇”驻地,碰到一个“肮脏”的乞讨者,你“善心大发”,一把豪掷两千块!
谁信啊?
谁信呢?
有朋友可能会说,人家是位大善人,这很有可能。
好,咱们继续往下看……
3,“结果一下子拥来一群乞丐,几十只手向我伸过来……”
几十只手伸过来了,你这个大善人,给没给呢?
别说几十只手,就算五只手吧,你一月的工资就没了。
再重复一遍,你把钱给的是一群你讨厌的“肮脏”的乞丐呢。
这里有个前提是,当时的农村的要饭人,人家根本就没想过要钱,人家只是缺吃的,要点能填饱肚子的吃的。
并且,那时候的要饭人,也根本不会等在“镇”驻地,并且成群结队地等在那儿,等着你们这些工人大“富豪”来分钱。
那时候,真有零零散散的几个要饭人,也是走村入户,去农户家里要的吃的,像你这种在“镇”驻地就胡乱撒钱的人,一辈子都碰不上一个,那他们在“镇”驻地等着喝西北风啊?
说到底,你胡编乱造这么一大堆,无非就是在“论证”你最后的那句“那年头,乞丐遍地,盗贼遍地”而已。
问题是,这“乞丐遍地,盗贼遍地”是“那年头”的真实状况吗?
可能十有八九的过来人,都会送你四个字:
胡编乱造!
谎话连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