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古话,叫病从口入,祸从口出,有些时候说话也一定要小心,尤其是在我们这个社会,有时候一句话就可能招致飞来的横祸。
从理论逻辑上来说,一个企业的员工在工作的时候犯了一点小错误,只要批评教育一下就差不多了。
可是有些企业却偏偏喜欢借题发挥,哪怕是员工只犯了一丁点小小的错误,也毫不犹豫以这种小错误为理由的把员工辞退,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觉得,整个社会绝对不能助长这种嚣张的气焰,企业可以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但是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
《劳动法》的制定本来就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可是现如今看来,《劳动法》几乎成了一个摆设,有些企业根本就不把劳动法放在眼里面。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南京一柜姐评论刘亦菲微胖被辞退,这位柜姐在评论区回复顾客,你穿比她更好看。
从理论逻辑上来说,这位柜姐的做法也是为了为柜台招揽生意,虽说不应该在人背后嚼舌头根子,但是也只是说了这样一句话。
微不微胖咱也不敢多说了,毕竟咱要是敢说人家一句微胖,说不定就会遭到别人粉丝的疯狂攻击。
其实微胖也是一种美,可如今,这个社会已经变得病态了,想要称赞一个女孩子,你最好用瘦骨嶙峋这样的词语,无论多瘦的女孩,仿佛都觉着自己胖,天天喊着要减肥。
所以这个社会就成了一种以瘦为美的病态,有的甚至以牺牲身体健康为代价,所以这位柜姐说了一句微胖,没想到却被品牌方以此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
要知道,员工使用的是个人账号发布的言论,并不是以公司的账号发布的言论,所以说这种事情根本就不会造成什么多大的影响,公司显然是在借题发挥了。
我们是一个法治社会,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
退一万步来说,这位柜姐不应该多嘴多舌,更不应该去在背后评论这么伟大的一位明星,那出了这样的事情,也不能直接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啊。
对方虽然是一位伟大的明星,但是她也是一个普通的人,更重要的是,品牌方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完全无视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似乎是为了讨好明星或者是明星粉丝,然后就拿自己的员工去祭旗了。
当然了,评论区很多网友的态度更是反映了当下整个社会的一种不良风气,很多网友认为,开除的非常好,说是这位员工在网上发布了不良的言论,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应该被开除。
一位山东的网友表示,是品牌方玻璃心,还是刘亦菲玻璃心?个人觉得刘亦菲这么大的明星肯定不会计较这种事情,更像是品牌方借题发挥。
一位来自北京的网友在评论区吐槽,文字狱搞到这种程度了吗?就说了一句,刘亦菲微胖,一句话就丢掉了,工作不合适吧?
更重要的是,微胖并不是一个贬义词,如今,很多男性都觉得女性微胖才是健康的美,微胖这个词到底得罪了谁?
一位来自黑龙江的网友在评论区留言,这种理由也能辞退自己的员工,应该去法院打官司。
首先,这种事情应该去申请劳动仲裁,希望劳动部门能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话再去法院起诉。
一个企业如果连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不尊重的话,那这样的企业是不会长久的,更重要的是,企业到底把劳动法置于何地呢?
对于这样的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