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KTV看上陪唱女,灌醉后拖上车,脱掉内裤后却怂了!将女生送回了KTV

山水说事 2024-10-06 16:11:10

太不自爱了!湖南,2名男子到KTV嗨皮,期间点了2名陪唱女娱乐,男子看陪唱女很漂亮,就想伺机发生关系,随后就不停劝酒!陪唱女在包厢陪男子喝了3、4箱啤酒,醉醺醺的靠在男子肩膀,男子见时机成熟,将其拖上车。在车上,2人不顾马某某反抗,扯掉其内衣内裤猥亵,马某某哭闹不止,2人停止动作!事后马某某报了警,2名男子以强奸罪被逮捕,可是男子辩解,自己没有和马某某发生关系,属于猥亵不是强奸,法院这样判!(案例来源: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杨金淼和刘振,两个年轻人来到KTV嗨,夜晚的KTV 灯光闪烁,音乐声震耳欲聋。杨金淼和刘振走进包厢,点了陪唱女唱歌娱乐。陪唱女马某某走进包厢,年轻漂亮的她瞬间吸引了杨金淼的目光。马某某陪着2人喝起了啤酒,一箱又一箱的啤酒下肚,大家都有些微醺。

马某某靠在杨金淼的肩膀上,而杨金淼顺势抱住了她,此时的杨金淼心中暗自思忖:“这女子长得真好看,要是能和她发生点什么就好了。”杨金淼看着马某某,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欲望。他开始主动和马某某聊天,言语中带着些许暧昧。马某某虽然有些不情愿,但也不好直接拒绝,只能敷衍地回应着。而一旁的刘振看到杨金淼的举动,心中也有了一些别样的想法。

时间慢慢流逝,到了次日凌晨 1 时许。众人在酒精的作用下,情绪越发高涨。离开 KTV 时,杨金淼心生邪念,拿走了马某某的手机,并将追上来的马某某强行拖上了车。马某某惊慌失措,大声呼喊:“你干什么?放开我!” 杨金淼却不顾她的反抗,将她塞进车里。马某某拼命挣扎,试图逃脱,但杨金淼力气很大,她根本无法挣脱。杨金淼驾车载着刘振和马某某出城,一路上,马某某心中充满恐惧,不知道这两个男人要把她带去哪里。她不停地哭泣着,祈求他们放过自己。“求求你们,放了我吧,我什么都不会说的。”

马某某的声音颤抖着。杨金淼却不为所动,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满足自己的欲望。车行驶至界头铺停下,在车上,杨金淼和刘振开始对马某某动手动脚。他们不顾马某某的反抗,扯掉她的内衣内裤,对她实施亲吻、摸胸等行为。马某某哭喊着:“你们放开我!救命啊!”与此同时,杨金淼在亲吻、抚摸马某某后,突然把左手食指伸到她嘴里,结果被狠咬了一口。杨金淼恼羞成怒,大声责骂马某某:“你敢咬我!” 马某某哭闹不止。

而在KTV 附近,马某某的男朋友刘某正焦急地等待着她下班。他不停地给马某某发微信、打电话,却始终没有回应。心中的不安渐渐蔓延开来,他不知道马某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车上的杨金淼和刘振,在看到马某某激烈的反抗和哭闹后,心中也有了一丝犹豫。他们害怕事情闹大,最终停止了行为,并将马某某送回KTV。凌晨3点半左右,刘某终于在金爵 KTV 旁边等到了马某某。马某某从一辆白色车上下来,下车后一直在哭。她扑进刘某的怀里,哭诉着车上两个男的脱她裤子要强奸她。刘某听后愤怒不已,立刻带着马某某去报警。

杨金淼和刘振或许是出于内心的恐惧,主动到案。杨金淼辩解称他将马某某拉上车之后,没有强行与之发生关系的想法,他的行为属于猥亵,且中途主动停止了犯罪行为。

法律是公正的,法院认为,杨金淼和刘振强行将马某某拉上车后,都产生了要与其发生关系的犯意,且共同对马某某实施了行为,轮奸成立。判决杨金淼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刘振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杨金淼和刘振的行为不仅违背了道德伦理,更是对法律的公然挑战。杨金淼最初因为马某某的美貌而心生邪念,刘振则在犯罪过程中毫无怜悯之心,他们完全没有考虑到马某某的感受和权利。这种自私和残忍的行为让人痛心疾首。当然了,也希望女生们能够自爱,陪唱只唱歌就行了,怎么唱着唱着,却在KTV里独自喝这么多酒,直接变成了陪酒女了,难道就没有考虑过后果吗?要我说,就不该有这个职业存在,请记住:色字头上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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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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