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落地!

君呼 2024-12-10 15:48:37

2011年,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印发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1〕7号)。之后陆续发布多个办法,与军人子女教育息息相关。如2013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教政厅〔2013〕1号)。2016年,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发挥双拥工作优势大力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通知》(国拥〔2016〕4号)。2021年,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这些文件对享受教育优待的军人子女范围、标准方式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享受到相应的教育优待保障。近些年来,各地积极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纷纷出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及细则。都说退役军人的今天就是现役军人的明天,那么,有没有针对退役军人子女的教育优待呢?答案是有!虽然目前国家层面还暂未出台相关办法,但多地已有发布明确规定!例如,山东省新泰市出台2023年拥军“十件实事”,在全国率先将服现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子女纳入教育优待范围,参照军人子女享受入学入托优先优待。近日,广东省江门市发布《江门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服现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级表彰)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其子女在退役军人户籍县(市、区)参照享受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此前,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对优秀退役转业军人等人员子女提供教育优待政策的通知》,通知中规定:荣立两次以上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以上的优秀退役转业军人子女,可以自主选择优质学校,并统一安排到申请学校就读。贵州省贵阳市还出台了《贵阳市拥军爱军“三优一尊崇”工作措施》,明确户籍在本市的退役军人子女可就近就便安排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去年3月,《贵阳贵安深化中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发布。其中明确:退役军人立功受奖,从退役之日起至中考成绩正式公布前,三年内其子女享受中考加分。山东省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山东省军人子女高考教育优待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的子女,按照军人服现役期间的有关条件享受教育优待。也就是说,从宣布退役命令之后的一年内,如果孩子参加高考,同时符合相关规定,退役军人子女也是享受教育优待的,但是期限只有1年。所以,战友们要提前为子女的教育问题做好打算和计划,尽量将退役时间与子女上学、考试等重要时间节点错开,以避免因政策变动而带来的不便和被动。对于退役军人家庭来说,多地出台的优待政策能够为子女的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选择,为促进教育公平、减轻退役军人家庭的负担以及提高退役军人子女的教育质量也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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