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家住山东枣庄的孙女士,将自己攒下的100万元,存入了当地的枣庄农商银行。
之后的几年时间内,孙女士由于自身的原因,一直没有去取钱。
直到2014年,孙女士去到枣庄农商银行,要求银行取出自己的100万元时,银行方面的工作人员却告诉孙女士:目前她的存折中仅剩下1元!
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孙女士愤怒的对银行进行了质问,希望他们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不过银行方面不仅没有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而且还以“存折系造假”为由,将孙女士的事情进行了报警立案处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孙女士存入的一百万元现在没有了?真的是孙女士伪造假存折,想要冒领一百万元吗?
消失不见的存款家住山东枣庄的孙女士,原本只是一个辛辛苦苦的打工人,即使她一年到头辛苦工作,也攒不了几个钱。
而且长时间的辛苦劳作,也让孙女士的身体每况愈下,无法再支持长时间的体力劳作,所以孙女士开始觉得,一直打工不是办法。
于是她咬着牙把自己之前赚的钱,全部进行了投资,之后顺利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工厂,当了老板。
在开设工厂之后,经过孙女士不断地努力,还有对市场行情的分析,到了2009年时,孙女士的家庭条件已经有了一定的改善,孙女士也成功的攒下了一笔存款。
对于孙女士来说,这些存款全都是她辛苦打拼多年之后攒下来的,非常来之不易。因此孙女士就想把这些资金用于新的投资。
但经过反复的思考之后,孙女士认为以自己目前的身体情况,如果要再进行投资生产,恐怕在精力上自己已经难以胜任。
在这种情况下,孙女士最终决定,将这些资金存入银行收取利息。
因为孙女士考虑到农商银行的利息,要高于其他的银行,且农商银行在附近的县镇网点众多,如果到时候取钱用钱很方便,所以最后决定把钱存入农商银行。
在当年七月,孙女士来到家附近的恒泰农村合作社,把自己攒下的50万元给存了进去。
由于在存钱的时候,这里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良好,所以在两个月后,孙女士又一次来到这里,在自己的账户里存入了50万元。
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孙女士存完款之后,就专心于自己的事业,再也没有来过银行取这笔钱了。
一晃五年过去,当时的恒泰农村合作社也已经换名成了枣庄农商银行。
此时的孙女士因为急需用钱扩大经营,想起来了自己曾经存入的那笔钱。于是她匆忙的赶到了现如今的枣庄农商银行,希望能够取出自己存入的100万元。
但当孙女士按照银行的规定,来到办理业务的窗口取钱时,银行的工作人员却告诉了孙女士一个消息:存折中的100万现在只剩下1元!
险些入狱孙女士听到工作人员的说法,顿时觉得难以置信,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她指着存折上的存款记录给工作人员看:“我存入的就是100百万,你再好好查一查,存的钱怎么会消失呢?”
但经过银行工作人员的再次检查,却只证实了存折上的这100万元是真的消失了。
这下孙女士直接懵了,这几年来她根本没有取过钱,因此也完全不明白为什么钱会消失。于是她质问工作人员,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
但是工作人员却表示,自己不清楚这是为什么。孙女士顿时感觉很气愤,认为这就是银行在敷衍自己,故意拖欠存款不肯归还,因此当场和工作人员争吵了起来。
虽然一开始工作人员秉持着服务态度,不想和孙女士争吵,但是后来看孙女士不依不饶,于是嗓门也大了起来。
甚至质疑这100万元要么就是孙女士泄露密码被人给取走了,要么就是孙女士自己说谎,这存款根本就不存在。
听完这话,孙女士更认为银行是在推卸责任,于是双方也就越吵越凶。他们的争吵声也引得大批客户围观,最后为了平息事端,两方进行了报警处理。
警察收到报案之后很快来到了现场,但是在听取了双方的说法之后,警方认为该案件属于经济纠纷,他们无法处理,因此把孙女士的案件移交给了法院进行审判。
孙女士原本以为法院很快会为自己做主,要回这100万元。但是孙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银行竟然倒打一耙,先一步说她伪造存款。
银行方面向法院提交申请,认为该案件应该定性为刑事案件。
理由是孙女士没有银行方面出具的客户回执单。
所以在银行看来,孙女士所要求的存款在银行并没有记录证明,而且孙女士对资金来源前后解释矛盾,怀疑孙女士是伪造存款记录。
此外银行表示:自从孙女士2009年将100万元存入银行之后,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孙女士从来未支取过一分钱,这并不符合常理。
在银行提交该申请之后,公安机关也立即立案对此事进行了侦办。
2018年,孙女士因为此事被刑事拘留,不过不久后因为身患疾病被取保候审了 。
想要回自己的钱却被反告,甚至现在差点坐牢,孙女士的内心无疑是无比焦虑的。
但是根据我国法律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银行方面既然认为孙女士假造存单,就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进行证明,而不是使用简单的没有客户回单来进行解释。
另外如果按照银行的说辞,孙女士存款存在来源不明的情况,而且认定孙女士长期不进行取款非常可疑。
那么为什么在孙女士存款的时候,还为她办理了相关的业务,而不是一开始就进行盘问并且报警处理呢?
况且长期不取款的人也是存在的,这不能作为孙女士假冒存款的证据。
因为疑点颇多,最后经过当地公安机关的侦查,2020年4月9日,发布了一份关于终止侦查的裁断书,这也可以确认,目前没有证据能证明孙女士伪造存款记录。
那么孙女士既然没有伪造,这消失的100万存款又去了哪里呢?从公安机关公开的裁判文书中,我们可以注意到,里边还提到了一位名叫田艳的人,事情就跟他有关。
迷雾揭开根据警方出具的裁定书显示,孙女士将钱存入农商银行后,有一个人陆续把孙女士的存款支取出来,这个人就是田艳。
不仅如此,为了防止被工作人员发现,田艳还在农商银行进行了伪造身份,无论是证件号、姓名、性别等信息均与孙女士一致。
唯有预留的头像信息可以看出来,田艳和孙女士不是一个人。
后来因为孙女士没有查账,加上田艳经常过来取款,他甚至在银行混了个“脸熟”,在取钱的时候,工作人员还会帮他代行签名。
就这样通过长时间的偷取,到了孙女士要取钱的时候,自然也就什么都没有了。
真相揭开,令人唏嘘不已。银行工作人员竟然能够进行代签,导致田艳能够代替孙女士取出资金,进而拿走百万元存款。
更让人觉得离奇的是,田艳并不是该银行的工作人员,而是另外一家银行的职员,竟然也能取走存款,这确实有点说不过去了。
最后法院认为,银行没有证据能证明,孙女士授权给了田艳让他进行代取,或是孙女士和田艳联合起来欺骗银行。
因此虽然这100万元是由田艳盗取,但银行在这个过程当中也没有尽到保证客户财物的义务,理应承担相应损失。
2020年12月24日,法院最终裁定枣庄农商业银行赔偿孙女士100万元的存款和利息。
但让孙女士失望的是,法院判决生效后,银行却一直未返还100万存款及利息。
截至2021年7月1日,涉事银行才因为一直未清偿款项,而被法院进行立案强制执行判决。
一波三折过后,孙女士也终于拿到了她的存款,田艳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此时距离孙女士想要取款的时间,也已经过去了好几年。
虽然最后没有造成财产损失,但孙女士无疑遭受到了精神折磨。她所付出的时间精力也无法再挽回了。
经过这么一遭,涉事银行也饱受质疑,作为银行,职责就应该是保护客户的利益,但现在以储户没有每隔一段时间检查余额试图来推卸责任,让银行的安全措施已成为一纸空文。
这种做法不仅会引起储户们的不安,也无疑会引起公众对银行的不信任。
而这种盗取款项的事情出现在了枣庄农商银行里,同时也说明这个银行本身还是有很大的漏洞。
为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也希望枣庄农商银行能够反省一下自身,及时修补漏洞。
所以现在办业务联网核查,大额登记,大额限制,非柜面限制……越来越麻烦……大部分都是有原因的……
没有支取记录,也就是说已经查到了他的账户,怎么说人家造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