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真的有罪!在古代想当单身狗都难,不仅要缴税还触犯法律

燕飞说剧 2022-10-04 22:09:15
前言

随着中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人人都开始觉得婚姻恐怖、婚姻困难。年轻一代的结婚欲望越来越低、生育欲望也越来越低,人口出生率和结婚率都在下降。

现在在城市当中,三十岁左右还是单身的情况一点也不稀奇,在这个恋爱自由的时代,再也没有包办的婚姻,也没任何限制,可以为了爱情多等几年。即使父母想早点抱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也只能旁敲侧击几句。这种局面要是往后推个两百年,那是不可想象的,压根就不会存在。

你是否有好奇过,为什么古代的诗文中几乎没见过“单身”这个词和有关的内容?因为单身在古代太难了,法律禁止单身,有惩罚甚至还要坐牢,政府有单身税。

是的!古代单身要罚款。

朝廷还会组织官方的相亲大会来给单身男女牵线搭桥。在古代单身究竟有多难?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古代单身“有罪”

古代各朝各代都主张适龄婚姻,因为在古代各个国家之间的较量,究其到底就是人口的较量。没有什么科技的差距,无论是经济、军事还是文化,都是由人口堆砌起来的。而且古代的医学没有我们现在那么发达,人口的病死率很高,人口的平均寿命较低。

再加上古代战争频繁,人口消耗大,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弱,人口自然死亡率高。所有的这些导致了古代人口死亡率高,人口需求又大,所以政府不希望看到到了年龄还不结婚的人,会出具很多的政策和法律改变这样的局面。

单身犯法

有关单身的官方条例最早出现在周朝,在周朝的时候,国家就专门设置了一个掌管婚嫁的政府机关部门——媒氏。

《周礼》当中有所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

按照当时的记载,国家是不希望看到超龄单身男女的,一旦有超过了规定年龄还没有婚嫁的男女,就会被处罚以罚金。如果我们按照当时的消费水平算的话,这笔“单身罚款”按照当时人民的收入,价值不菲。

在《礼记》当中就有规定,男子二十及冠之后和女子十五就可以进行嫁娶之事了,与我们现在的男二十二、女二十有比较大的差距,当然了和平均年龄有很大的关系。

而最早规定“单身有罪”的法律则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的越国。因为当时的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回到越国想要快速恢复人口然后展开复仇之战,所以大力的鼓励生育,在越国境内颁布了中国最早的婚姻法——《婚姻法》。

《婚姻法》规定:“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三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就是说如果哪家有十七岁的姑娘或者三十岁的小伙还没有嫁娶,那么他们的父母就要被判刑。自己单身不尽孝就算了还会祸及父母坐牢,这在古代是大罪。

到了秦朝,规定如果一家之中有两个男丁在成年之后没有成家,那么这家的军赋就要加倍的征收。

再后来社会发展,人口基数也变大,单身“有罪”就遭到了百姓们的强烈不满和反抗,所以关于“单身有罪”的律法就开始进行变动,从单身“有罪”转为收取“单身税”。

但是由于妻妾制度的存在,古代单身男女的比例是不均衡的,男生一辈子单身的不少见(大多因为穷),再处罚就不合适,但是对于单身女性“有罪”的法律并没有消失。

在晋朝就有官府强制嫁女的规定,《晋书》记载,在晋朝女子年满十七还没有出嫁的话,官府就要强制给女子找对象,父母没有权利干涉和做决定,直接由官府替她找个老公强制就给嫁了。

而到了南北朝之后还出现了女子到年龄不嫁全家连坐有罪的法律。

《宋书》当中有记载了连坐律法:“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这样的法律制度对于女性是非常的不友好,从女子到了适婚年龄再到法律必婚年龄期间,只有短短两年,甚至都可以说没有时间。只能说明当时的国家迫切的需要增加人口。

单身税

“单身税”是秦末汉初出现的,所以“单身税”在汉朝最为集中和兴盛。

在史料之中,汉朝初年,刘邦的马车居然都找不到两匹相同毛发颜色的马,可见当时的汉朝经济很差。所以大业初定的汉高祖刘邦急不可耐的要以最快的速度提高经济,人口就是最大的动力。

同样道理,推动人口增长盯着男性是没有用的只会得到反抗,汉律规定女性:“女子年三十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意思就是女子从汉朝律法规定的适婚年龄十三岁开始一直到三十岁结束,只要还没结婚就要收取五倍的人头税。

按照汉律一个人的人头税是一百二十钱,那家里一个十三岁到三十岁的未婚女子的人头税就是六百钱。这对于一个贫穷的家庭是完全没办法负担的。

所以在一些古代的书籍和电视中可以看到女子到了年龄就会把父母急得焦头烂额,是一个极大的家庭负担,但是有钱人家就会说“我们家有钱,你不急着出嫁,有的是时间等你的如意郎君。”这样之类的话。

“单身税”确实有用,在“单身税”实行之后汉朝的人口飞速的增长,汉朝的人口从西汉初年的一千两百万飙升到了西汉末年的六千万,整整五倍之多。

但是由于各种的原因,西汉灭亡之后“单身税”也被废除了,从此之后很少再提及“单身税”。

脱单机会众多,包办到底

“三妻四妾”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严重

现在有人会平时开玩笑说“你以为古代三妻四妾是对男人的福利吗?你错了,那是在保护你,你到了古代一个都娶不到”。实际上这种说法有点根据,但是并没有那么严重,“三妻四妾”制度确实存在,但是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普遍。

为了平衡男女比例维持社会安稳有序的发展,各朝各代对于纳妾都有法律规定。

《独断》中记载:“功成受封,得备八妾”;“士一妻一妾”;“卿大夫一妻二妾”。

也就是说,在汉代法律规定有较大的功名受到分封的才能娶八个妾,这样的一般都是诸侯、封王级别的了。而士大夫只能一妻一妾,是不可取一个以上的妾的,否则犯法,而卿大夫最多也只能有两个妾。

元朝的时候政府正式规定一夫一妻制,此前的一夫一妻制只是在礼仪当中有所规定,并没出现在法律当中。一夫一妻制出现在法律当中意味着平民只能有一个妻子,不能有妾。

但是有一个例外,如果已经年龄过了四十了还没有儿子的话,就可以再纳一个妾,毕竟“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嘛。

各种相亲大会机会众多

既然国家想要增加人口,促进单身男女婚嫁,当然不会只靠法律强行压制了,官方也会牵线搭桥。在古代一共有三个官方举办的大型相亲活动,分别是元宵节、仲春节(农历三月初三)还有七夕节。这个相亲大会不但是官方举办的,还是官方要求必须参加的。

《周礼》当中有记载,如果单身男女没有参加大会,没有行“奔”就会受到处罚。政府强制要求所有的单身男女(年龄适宜)都必须参加,不仅要参加还必须行“奔”(“奔”的意思就是交流)。你不参加要被处罚,参加了不和异性说话交流还要被处罚。

元宵节的时候,是全国上下最热闹的时候,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黄花大闺女,也会在这一天涌上街头观花灯。所以这一天在热闹的大街上是一个“偶遇”的好地方,也是最好的时节。

如果在大街之上两个人正好看对眼了,男子就会折下一支柳条送给女子,意思就是“我喜欢你”,如果女子收下了,那么就是配对成功了。

仲春节的时候是一场大型的户外聚会,单身男女们会集中约好在某个树林或者小溪旁进行野餐。这里的随意行就比元宵节的大街上要高多了,没有那么多的羞涩,看上了直接“私奔”带走。

七夕节主要以乞巧、祈福为主,除了官方相亲大会没有前两个节日那么热闹的相亲情形,但是不乏这一天有早已经情投意合的男女私会。

总结

古代之所以颁发各种的法律规定“单身有罪”,对单身男女各种的惩罚甚至是牵扯到家人,还有高昂的单身税,其原因很简单,就是单纯的想要增加人口。而且律法还有很大的时间特色,就是在王朝初年或者战争频繁的时候比较重,繁荣稳定的唐朝对于这种的规定就没有那么的严苛。

在古代不仅仅国家不让你单身,还会给你设置各种的相亲大会,给你创造机会助你脱单。所以才会出现古代很少有单身的记录,特别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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