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药店买伟哥,凭经验发现药不对

朝律夕拾 2024-09-04 15:21:11

“没天理了!50盒伟哥?你是自用吗?”

男子凭经验发现药店售卖的伟哥有问题后,竟一口气又买了50盒,要求药店假一赔十,索赔7.14万元。药店认为他故意买假,拒绝赔偿,双方争执不下,最终闹上法庭,最高法院判决令人意外。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事发当天,湖北黄石的左某在下班的路上想顺路去附近的药店买一盒伟哥。以往他一直用一种售价140元的伟哥,这次他决定还买这款。药店工作人员给他推荐了几款价格更高的产品,但左某坚持要买自己习惯用的那款。店员有些不情愿地拿出那盒140元的伟哥,左某付了钱就回家了。可当他仔细检查这盒伟哥时,发现了不对劲,首先是这次买的伟哥包装与之前的有些不同,而且说明书上的字迹也不太清晰。左某隐隐感觉自己可能买到了假药,于是到网上一查这款伟哥的批准文号,发现根本没有在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官网上登记,甚至连相关信息都查不到。左某灵机一动,再次来到药店,购买了50盒同款伟哥,花了7000元。买完药后,他当即找到了药店负责人,直言这款伟哥有问题。左某告诉负责人,这款伟哥在国家监管部门的官网上根本查不到,这意味着药店在卖的是假药,他要求药店按照“假一赔十”的规定,赔偿他7.14万元。可药店负责人却不乐意了,认为左某知道药品有问题后还故意买了50盒,这根本是恶意买假,是在故意找茬。药店负责人拒绝了左某的赔偿要求,并表示如果他真的是为消费者着想,发现问题后就应该立刻告知药店,而不是再买这么多。双方僵持不下,经过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最后,左某决定把药店告上法庭,要求药店退还买药的钱并赔偿7.14万元。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02案例分析本案的药店出售无证保健品是否违法?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伟哥作为一种保健品,必须符合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但左某购买的这款伟哥缺失生产批文、合格证书、卫生许可证等可追溯信息,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因此,药店出售这种三无产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消费者明知是假伟哥,仍购买并索要赔偿,是否违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理由而进行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尽管左某明知该保健品伟哥存在问题,但依然购买并索要赔偿,这种行为可以被视为职业打假行为。但是职业打假行为并不构成违法,特别是在涉及食品和药品安全的情况下。药店明知售卖假伟哥却仍在销售,明显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害。因此,左某有权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药店出售三无产品的行为违法,左某作为消费者,即便明知产品有问题仍购买,也不构成违法行为,反而是合法维权。最终法院判决药店在十日内退还左某7140元货款,并赔偿7.14万元。03深刻教训对于此案,有网友表示:“支持法院判决,食品和药品的质量问题是大问题,就应该这样判,判的好!”还有网友表示:“明知假货而购买要求赔偿,怎么就是不道德了?药店作为专业药品销售平台,还知假卖假,就应该重罚,中国的食品药品违法成本太低,导致了大量的伪劣产品,就应该罚得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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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讲述老白姓目己身边的法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