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恩娜家族持续10年争产案终开庭,亲姐妹上场撕,本人未置一词

人物宇宙 2024-09-20 12:47:51

香港艺人官恩娜,9年前低调嫁中法混血医生男友,婚后生下一儿一女,家庭幸福且淡出幕前多年。虽然官恩娜生活悠闲惬意,但她的至亲却遭官司缠身。近日,官恩娜外婆遗产官司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有媒体预计本次庭审过程将长达20天。

官恩娜外婆劳笑凤早于10年前过世,享年85岁。她生前颇富有,从事清洁生意的丈夫麦锦超去世后,曾留给她不菲的遗产。香港高院2016年判决书中曾提及,劳笑凤生前有接近3000万的定期存款,以及6处房产(其中2处与大女儿及小女儿联合持有)。

劳笑凤生前在其中一处房产居住,其他五处均对外出租。但令人诧异的是,在老人离世后,她名下仅留下36万元存款,以及一处房产。

劳笑凤共有五名女儿,其中官恩娜母亲麦银丽是其第二个女儿,而第四名女儿早逝。从2011年起,劳笑凤就搬过去和二女儿一起生活,这期间跟另外三个女儿,也就是官恩娜大姨麦银娣、三姨麦丽萍、五姨麦美华接触甚少。

据港媒报道,就连劳笑凤的死讯,也是在几个月后,才由官恩娜的妹妹官恩沂告之其他人。官恩娜外婆过世之后,除官恩娜妈妈外的三名女儿对遗嘱颇为不满,原来劳笑凤在遗嘱中,将所有个人财产留给了毫无血缘关系的“契仔”冯明业,其亦是官恩娜妈妈的好友。

很快,官恩娜的几位姨妈入禀法院,要求法官宣布遗嘱无效,案件涉及金额高达5000万元。涉及被告之人有官恩娜及其父母,还有她的兄长官仲铭。

原告方质疑,劳笑凤生前,曾将两处房产抵押贷款1300万,借给官恩娜父亲官有权使用。其后,官有权与儿子官仲铭合资购买物业。

香港高等法院在2016年曾委托律师追查劳笑凤失踪资产。三年后,律师入禀高院控告官恩娜家人和劳笑凤的“契仔”,指出他们明明知道劳笑凤有认知障碍,仍然以劳笑凤的名义,通过“契仔”把其名下物业卖出。

律师进一步指出,官恩娜外婆本是文盲,生前一向悭吝、锱铢必较,且有强迫症和焦虑症症状,以及白内障,记忆日渐衰退,不应该在临终前不断调整资产,并表示官恩娜的父兄分别因此获利142万和3700万元。

律师当时要求法庭颁发指令,让官恩娜家族相关人等将相关资产交还给遗产管理人。在论及此案时,律师明确指出官恩娜一家涉嫌欺诈、意图不当,不仅需要将钱款全数归还,还要作出合理赔偿。

港媒报道指出,官恩娜外婆在与其一家人同住期间,先后变卖的三处房产,共计1600万元,但银行账户没有相关记录,名下存款也是不翼而飞。

至于“契仔”冯明业为何参与其中,因劳笑凤生前物业出租事宜,均由他出面打理,且劳笑凤生前一直希望有男丁为她送终。三位姨妈揣测,将他列为唯一受益人,是官恩娜一家为防止劳笑凤死后,三姐妹追讨已经转移至官仲铭名下的资产,所作出的决定。大额资产已转移,就算冯明业是受益人,也拿不到什么钱。

官恩娜家人对于官司,亦有辩解:指劳笑凤焦虑症和强迫症不影响其精神行为能力,资产给予爱孙是在其清醒知情下所作出的决定。并强调是三名女儿主动选择减少联络母亲,而非官恩娜家人阻止。

被告方还指出,官恩娜大姨麦银娣,没有参与劳笑凤与冯明业的“上契”仪式,也没有出席劳笑凤葬礼,与母亲关系欠佳。但麦银娣方对此一一否认,认为官恩娜一家恶意塑造三名女儿不孝的形象;且劳笑凤生前过千款项都不愿交由他人处理,不大可能在临终前一直卖楼套现,及取出定期存款的本金及利息。

多年来,官恩娜始终未对外谈及家族官司,也未出庭作供,哪怕她是该案重要证人。近年来她复出IG,只是分享一家人生活画面,想必是不打算因公众人物身份引发关注度。

官恩娜外婆去世时已85岁高龄,本也算“喜丧”,想不到家族成员却因她离世而闹到对薄公堂。香港大家族争产案屡见不鲜,相信法官会给出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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