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临沂高新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专班办公室
发布《致全区居民的一封信》
倡导广大居民理解支持禁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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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居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告知如下,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认真执行:
一、做自觉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临沂市主城区长春路以南,烟汕线—温泉路—沃尔沃路一线以西,华夏路—罗程路—龙潭路—火炬路—湖北路向西延伸至京沪高速公路一线以北,京沪高速公路以东形成的闭合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临沂高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响应、坚决执行禁燃规定,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禁燃工作,尽己之力守护洁净蓝天、清新空气和优美环境。
二、做主动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主动接受和参与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的宣传教育,利用朋友圈、微博等方式,向亲朋好友等身边人宣传禁放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使禁燃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风尚,共同营造良好的禁放社会氛围。
三、做积极禁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充分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环保意识,做文明市民,积极劝导家人、朋友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主动对违规燃放的行为进行劝阻和抵制,形成人人监督、监督人人的社会氛围。
四、做依法依规文明燃放的倡导者。为了安全和环保,请您尽可能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在限放时限和区域内请做到依法燃放、文明燃放、安全燃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辞旧岁无须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春暖花开。真诚地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共同携手、立即行动,共同守护安定、和谐、整洁的居住环境,为防治大气污染,创建美好家园作出应有贡献!
临沂高新区烟花爆竹
燃放管控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来源丨临沂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