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人工增雨作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信阳市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要求,经区政府批准,平桥区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拟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4年12月3日至12月4日。
二、作业区域
平桥区行政区域。
三、作业装备
此次作业采用BL牵引式人工增雨火箭发射装置。
四、作业地点
五里店街道办事处作业点。
五、事故处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未燃烧完的人工增雨火箭弹残体时,应及时通知公告公布的管理机构,不得擅自拆卸和搬动。若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必须迅速抢救伤员、国家和群众财产,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区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六、作业管理机构
信阳市平桥区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376-3777256。
信阳市平桥区气象灾害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