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两会召开期间,江苏省政协常委、副秘书长、致公党江苏省委会副主委高健的提案《链接粤港澳大湾区优势资源,破圈融合发展提升江苏省产业科技创新能级》深度关注了国家层面于2015年正式提出“粤港澳深化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的构想,根据长期以来江苏和粤港澳大湾区的依托自身条件和现实基础,形成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有针对性地依据各具特色的比较优势,就“促进两地相互链接优势资源、破圈融合发展,有利于提升江苏省的产业科技创新能级,构建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提出自己的见解。
【江苏和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潜力巨大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粤港澳大湾区依托珠江水系,位于珠三角的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之一,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建成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国际科创中心、“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同样,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作为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地区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大决策部署,正在形成以上海为核心的“一核九带”社会经济发展新格局。长三角与珠三角紧密携手,通过链接优势资源,在破圈融合发展中提升江苏省产业科技创新能级。
高健在提案中指出,位于长三角地区的江苏要加强同其他区域发展战略和重大战略的对接,在更大范围内联动构建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长期以来,江苏和粤港澳大湾区依托自身条件和现实基础,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比较优势,促进两地相互链接优势资源、破圈融合发展,有利于提升江苏省的产业科技创新能级,构建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
江苏和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潜力巨大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是区位优势的互补有助于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江苏是长三角一体化的重要一翼,是“一带一路”交汇点和我国沟通东西、连接南北、开放发展的重要枢纽。粤港澳大湾区是世界四大湾区中拥有最大腹地的地区之一,具有优越的海运、空运优势,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但粤港澳地处中国陆地最南端,其陆海联运特别是经铁路、公路货运辐射全国、进入欧亚腹地不具优势。因此,两地的融合发展有助于发挥各自优势,便于国内大循环与国际循环体系的相互链接,提高我国对全球资源的配置效率。
第二是产业优势的链接有助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江苏和粤港澳地区都是中国产业发展的高地,在重点产业布局上具有较强的竞争性,但在产业链供应链功能定位和优势环节上各有特色:江苏技术工艺实力强劲,优势环节主要集中于产业链中端及中间产品的生产上;大湾区地区头部企业多,在终端产品的生产及市场方面具有较强优势。两地产业对接,有助于发挥各自优势,深入践行因地制宜发展先进生产力的战略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国产业的全球竞争力。
第三是江苏和粤港澳地区已形成的合作关系为融合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实践中,江苏和粤港澳地区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上已经具备了良好合作基础。例如:南京、苏州协同深圳等地共建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无锡正在探索建设长三角——粤港澳(无锡)科创产业融合发展区等。企业层面的合作更为频繁,如中天科技、通富微电与华为、中兴通讯之间的供应链协作等。此外,香港、澳门还是江苏重要的外资来源和境外投资目的地。两地间进一步深入合作,有助于现有合作项目的高质量开展,更好地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
【制约两地融合发展的主要因素体现在三个“短板”】
第一是两地融合发展的意识不强。目前两地之间合作更多地表现为企业的自发行为,缺乏从政府层面对两地融合发展的明确规划和具体部署,缺乏促进融合发展的机制支撑。两地主要从自身角度制定和实施产业、科技等发展战略,更强调相互间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内卷”,相互合作、融合发展的红利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和有效释放。
第二是融合发展的相关平台建设滞后。虽然两地在产业链供应链布局、科技创新、人才交流等方面已具备了融合发展的基础,但目前各自的人才、资金、科技、数据等平台仍主要面向本地,两地在政策、市场、要素方面存在比较明显的信息不对称,不利于各类要素在两地之间的流动,也不利于企业间自主合作的进一步深化拓展。
第三是融合发展还存在较多制度障碍。与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推进相比较,江苏与粤港澳大湾区的融合发展还有不少制度性壁垒。如社保、医保等制度安排不利于劳动力资源在两地间充分流动;数据确权、交易等制度不健全以及标准不统一,阻碍了数据要素自由流动和使用;科技成果权属、知识产权利益分配等问题则制约了技术要素顺畅流动。
【从四个方面推进两地融合的高质量发展】
首先是从顶层设计入手推动融合发展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层面的合作交流。建议两地联合制定促进融合发展的跨地域政策,对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具体举措、机制构建、组织架构等加以明确,并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为融合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加大融合发展新型制度的探索力度。减少制度间矛盾,梳理和修订阻碍两地产品和要素流动的制度,探索建立促进两地融合发展的新型制度和机制,如跨地域的企业税收分配机制、产业转移和利益共享机制、市场一体化监管合作机制等,推动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各类生产要素流动提供支撑,也为国家畅通国内大循环提供制度创新的经验。
其次是聚焦重点产业加快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搭建跨地域产业联盟。整合两地企业及高校、金融机构等资源,就市场开拓、行业标准、产业安全及风险抵御等开展产业协作,共同推动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和鼓励两地在科技园区、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载体建设方面加强合作,共同营造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促进产业整体竞争力提升。
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助力江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大湾区国际贸易网络资源丰富,建议我省加大与大湾区各类展会、商务洽谈会等对接力度,帮助省内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搭建江苏企业与香港、澳门地区社团及民间机构的对接平台,借力了解国际市场动态,寻找国际合作伙伴。
推进两地在未来产业上的融合发展。目前未来产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产业链供应链的布局尚不充分,建议我省主动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对接,提前布局构建跨地域的产业链合作网络。同时以园区为载体,聚焦重点产业,探索建立两地融合发展试验区,联合打造未来产业集群,在试验区内的企业可以享受相同的财税、社保、金融等政策。
第三是强化科技创新领域的融合发展。
构建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机制。江苏与粤港澳地区政府可探索建立定期高层对话机制,就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进行战略性规划和部署。
联合开展重点领域科技创新。鼓励江苏与粤港澳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联合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需求开展联合攻关,通过共享科研资源、互派科研人员等方式,提升双方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推进社团及民间机构加强教育科技合作。鼓励江苏与粤港澳地区的社团和民间机构围绕教育、科技等共同关心的领域或议题,积极开展交流,利用民间交流为科技、资讯、人才等的流动创造条件。
第四是探索建立人才融合发展机制。
完善人才跨地域流动政策。江苏可与粤港澳大湾区共同研究制定促进人才流动的政策措施,包括放宽户籍限制、优化人才引进政策、加强人才服务保障等,同时加强对跨地域社保、医保等制度创新的探索力度,为全国性的制度创新先行探路。同时,江苏可以借力粤港澳大湾区的人才政策优势,加大与海外科学家的对接。建立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机制。鼓励江苏与粤港澳大湾区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联合培养项目,通过共享教育资源、互派访问学者等方式,共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薄云峰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