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客户端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获悉,11月20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分行被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分行营业部信贷客户经理崔林林被警告。
因对原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直接干预社员机构具体经营活动、协调发放非农社团贷款、人为调整信贷资产分类事项负有责任,时任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机构业务部负责人的陈煜,被警告,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因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未落实授信条件即实施授信事项负有责任,时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冶金制造行业金融部总经理的李光,被警告。
11月22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被罚款25万元。
新黄河客户端:王叶
编辑: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