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索赔平台公义之星网讯,2024年3月16日,ST奥康(603001)公告显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40008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09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实控人立案调查。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2022年4月26日(含)至2023年4月25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5日闭市后仍持有的投资者;及2022年4月26日(含)至2024年3月15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3月15日闭市后仍持有的投资者可在公义之星网申请索赔挽损。
同日,ST奥康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局的《警示函》(〔2024〕33号)显示,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1、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目前,相关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
2、公司资金支付、经销商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奥康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的财务人员存在混同。
2023年4月2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年报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一是公司实控人及关联方存在大额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二是会计师无法就公司经销商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及相关交易的真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另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涉及事项为公司实控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通过公司经销商、合营方等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交易未有效履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决策程序、审批流程。
ST奥康于2023年6月10日公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因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公司2022年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一季度和2022年三季度报告部分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